《2015年陽江市事業(yè)單位招聘考試公告(387人)》已于2015年12月17日發(fā)布,本次陽江市事業(yè)單位招聘考試招聘人數(shù)為387名,報名條件及招考范圍如下:
(一)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
(二)遵紀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
(三)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
(四)符合招聘職位所規(guī)定的其它條件。
尚未解除紀律處分或者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以及刑事處罰期限未滿或者涉嫌違法犯罪正在接受調查的人員,不得報考。
(一)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
(二)遵紀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
(三)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
(四)符合招聘職位所規(guī)定的其它條件。
尚未解除紀律處分或者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以及刑事處罰期限未滿或者涉嫌違法犯罪正在接受調查的人員,不得報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