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西雙版納州景洪市直事業(yè)單位招聘考試公告(247人)》已于2015年12月01日發(fā)布,本次景洪市事業(yè)單位招聘考試招聘人數(shù)為247名,報名條件及招考范圍如下:
(一)報考人員應具備的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
3、遵紀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有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5、具有符合崗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專業(yè)技能和工作能力;
6、具備報考崗位所需的其他條件;
7、年齡為18周歲以上。30周歲以下的,即1985年12月11日至1997年12月11日之間出生。35周歲以下的,即1980年12月11日至1997年12月11日之間出生。45周歲以下的,即1970年12月11日至1997年12月11日之間出生。
(二)不符合報名條件的情形
1、受過黨紀、行政處分尚未解除的,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曾被開除公職的,有違法違紀嫌疑正在接受審查的,其他按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不符合報名條件的。
2、報名截止日期屬機關事業(yè)單位在職在編人員或特崗教師的。
3、參加2015年公務員考試、事業(yè)單位招聘或其他考試已被錄用的。
(一)報考人員應具備的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
3、遵紀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有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5、具有符合崗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專業(yè)技能和工作能力;
6、具備報考崗位所需的其他條件;
7、年齡為18周歲以上。30周歲以下的,即1985年12月11日至1997年12月11日之間出生。35周歲以下的,即1980年12月11日至1997年12月11日之間出生。45周歲以下的,即1970年12月11日至1997年12月11日之間出生。
(二)不符合報名條件的情形
1、受過黨紀、行政處分尚未解除的,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曾被開除公職的,有違法違紀嫌疑正在接受審查的,其他按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不符合報名條件的。
2、報名截止日期屬機關事業(yè)單位在職在編人員或特崗教師的。
3、參加2015年公務員考試、事業(yè)單位招聘或其他考試已被錄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