點擊查看:2016天津市武清區(qū)教育系統(tǒng)招聘公告(赴外地師范類院校)
招聘條件
(一)基本條件
1.遵紀守法,忠誠黨的教育事業(yè),熱愛教育教學工作。
2.年齡要求:本科生25周歲以下(1990年12月31日以后出生);碩士研究生30周歲以下(1985年12月31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35周歲以下(1980年12月31日以后出生)。
3.必須在入職前取得報考學段或高于報考學段的教師資格證,否則不予聘用,并按違約處理。
4.具有良好的品行。
5.具有正常履行崗位職責的身體條件和心理素質,具有符合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6.具體崗位及條件詳見《2016年天津市武清區(qū)教育系統(tǒng)赴外地師范類院校設考點招聘教師計劃》。
(二)凡有下列情況之一者,不得報考
1.受過刑事處罰或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
2.受過黨內嚴重警告或行政記大過以上處分人員。
3.正在接受立案審查的人員。
4.法律規(guī)定不得招聘到事業(yè)單位工作的其他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