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jù)《江蘇省2015年政法干警招錄培養(yǎng)體制改革試點班招錄公告》,以下招錄職位未達開考比例,職位計劃需核減或取消。
核減職位:
取消職位:
報考被取消職位并通過審核成功繳費的人員,可重新補報其他符合條件的職位,補報名時間:9月2日9∶00~12∶00。
特此公告。
根據(jù)《江蘇省2015年政法干警招錄培養(yǎng)體制改革試點班招錄公告》,以下招錄職位未達開考比例,職位計劃需核減或取消。
核減職位:
取消職位:
報考被取消職位并通過審核成功繳費的人員,可重新補報其他符合條件的職位,補報名時間:9月2日9∶00~12∶00。
特此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