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產經紀合同的涵義、作用和特點是什么?
合同是指平等主體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組織之間設立、變更、終止民事權利義務關系的協(xié)議。房地產經紀合同的涵義是房地產經紀人為委托人提供房地產交易等事物的勞務而與委托人約定訂立的協(xié)議形式。
其主要特點:①房地產經紀合同是雙務合同。雙務合同是指一方當事人所享有的權利就是他人當事人所負擔的義務。②房地產經紀合同是有償合同是有償合同。有償合同是指當事人取得權利必須支付相應代價的合同。③房地產經紀合同一般為書面形式的合同。房地產經紀合同是一種勞務合同,不是直接表現(xiàn)房地產交易關系的合同,可以是不要式合同。④房地產經紀合同主要是從合同。從合同的特點在于它不能獨立存在,必須以主合同的存在并有效為前提。
其作用是:有效保障合同當事人的合法權益,維護和保證市場交易的安全與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