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江蘇徐州市銅山區(qū)教育系統(tǒng)小學教師選調60人,徐州市銅山區(qū)實驗小學教師30名、新區(qū)小學中心校教師30名.范圍和條件如下:
(一)選調范圍:徐州市銅山區(qū)在編中小學教師。
(二)選調條件:
1.政治素質和思想品德好,組織紀律性強;工作認真負責,能吃苦耐勞;作風正派,團結同志;
2.身體健康,具備正常履行所報考教師崗位的身體條件;
3.學歷、資格條件:大專及以上學歷,相應崗位及以上教師資格證書;
4.下列人員不得報考:
截至2015年7月31日未達協(xié)議最低服務年限的;自2012年7月31日以來,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因受處理被降低崗位等級或者撤職的; 2014年度考核被確定為不稱職(不合格)或2013、2014年度考核兩次基本稱職(基本合格)的;觸犯刑律被免予刑事處罰的,曾受過紀律處分的、涉嫌違法違紀正在接受審查尚未作出結論的及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的其他不得報名的情形,均不得報名;違反江蘇省計劃生育政策的;其他不宜擔任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職務的情形。
(一)選調范圍:徐州市銅山區(qū)在編中小學教師。
(二)選調條件:
1.政治素質和思想品德好,組織紀律性強;工作認真負責,能吃苦耐勞;作風正派,團結同志;
2.身體健康,具備正常履行所報考教師崗位的身體條件;
3.學歷、資格條件:大專及以上學歷,相應崗位及以上教師資格證書;
4.下列人員不得報考:
截至2015年7月31日未達協(xié)議最低服務年限的;自2012年7月31日以來,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因受處理被降低崗位等級或者撤職的; 2014年度考核被確定為不稱職(不合格)或2013、2014年度考核兩次基本稱職(基本合格)的;觸犯刑律被免予刑事處罰的,曾受過紀律處分的、涉嫌違法違紀正在接受審查尚未作出結論的及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的其他不得報名的情形,均不得報名;違反江蘇省計劃生育政策的;其他不宜擔任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職務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