漢語
一、考試目的
以《全國少數民族中小學漢語課程標準(試行)》為依據,考查了解考生對報考崗位所必需的漢語知識和業(yè)務能力的掌握程度。
二、考試范圍
(一)內容比例
以新疆教育出版社出版的現行九年義務教育初中(普通班、雙語班)《漢語》教材及高中必修《漢語》教材為依據,主要考查掌握教材內容的情況,涉及教材中的字、詞、課文和練習中的內容。初高中所占比例為6∶4。
(二)考試能力要求
1.漢語基礎知識——拼音、漢字、詞語的理解和語法知識的掌握情況。
2.漢語運用能力——閱讀理解能力、書面表達能力(包括作文能力)。
三、考試形式
1.考試形式:閉卷,筆試。試卷的問卷與答卷分離;作答時,將答案寫在答卷上,寫在問卷上無效。
2.考試時間及分值:考試時間為150分鐘,試卷滿分為150分(其中綜合知識30分,學科專業(yè)知識120分)。
四、試卷結構
試卷結構由選擇題、閱讀理解、填空與簡答、書面表達與應用、作文(分應用文、作文)共五部分組成。題目類型與中國少數民族漢語水平等級考試(MHK)的題型基本相同。其中:
1.選擇題為四選一的單項選擇題?疾槠匆、漢字、詞匯、語法等知識和應用能力。
2.填空題和改錯句、造句等簡答題考查現代漢語知識和應用能力。
3.閱讀理解主要考查對閱讀材料的理解能力和閱讀速度,也考查對所學詞語的掌握情況。具體要求包括:①理解閱讀材料的主要內容,獲取閱讀材料的主要信息和細節(jié);②把握和概括閱讀材料的主旨;③可以根據上下文合理推斷出閱讀材料中隱含的一些內容;④領會作者的態(tài)度、情感、語氣、傾向等;⑤把握具體語言環(huán)境中大綱規(guī)范內詞語的語音、語義和用法;⑥閱讀速度為300字左右/分鐘。
4.“作文”主要考查書面表達能力。在這部分考試中,先是一篇常用應用文寫作要求,然后是根據提示要求或指定的話題作文。通過“句首語寫作”、“提示性寫作”等不同方式,提供某種寫作背景,要求根據所提供材料的具體內容情景或寫作提綱完成作文。具體要求是:①漢字書寫正確、字跡清楚,標點符號使用基本無誤;②用詞準確,基本沒有詞語和句法錯誤;③在句子連接、句意轉換上自然通順;④內容完整,字數在300字以上。
五、試卷難易度比例
容易題、稍難題、較難題比例為7∶2∶1。
六、命題基本要求
1.嚴格依據課程標準和考試說明所要求的能力水平和內容命題。
2.命題突出對基礎知識的理解和運用,注重對考生語言運用能力的考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