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要求
(一)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二)遵紀守法,無不良記錄。
(三)報考縣級支行的人員應符合招聘對象條件;報考省分行的人員須具有211工程院校金融、財經(jīng)、法律、計算機等相關(guān)專業(yè)全日制碩士研究生學歷,省分行招聘人員招錄后須先到縣級支行工作兩年以上。
(四)招聘對象學習專業(yè)以金融、財經(jīng)、法律、計算機等專業(yè)為主,具有崗位所需的專業(yè)或技能條件。
(五)具備與崗位要求相適應的身體條件。
(六)全日制應屆本科或?qū)?飘厴I(yè)生年齡不超過25周歲;碩士研究生及以上學歷者,年齡原則上不超過28周歲。
(七)在同等條件下,優(yōu)先考慮本地生源。
(八)親屬回避。
(九)服從分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