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受理單位:吉林市導游管理服務中心
二、辦事項目:導游證年審
三、辦事程序:申請-培訓-考評-受理-年審
1、申請。申請人向吉林市導游管理服務中心提交年審資料:身份證復印件、照片、導游證。
2、培訓。導游人員必須參加導游管理服務中心舉辦的年審培訓。
3、考評。導游管理服務中心對申請人進行審核,并統(tǒng)一填報《年度導游人員年審登記表》,報旅游局進行導游年審考評。
4、受理。市導游管理服務中心向市政府政務大廳旅游局窗口報送導游年審考評報告。
5、年審。市旅游局對導游年審數(shù)據信息進行校核、年審。
四、申請條件:
在吉林市申請辦理了導游證的導游人員。
五、申報材料:
1、《吉林市2015年導游人員年審登記表》;
2、申請人導游證;
3、申請人一寸彩色近照一張(紅底免冠正面露眉露耳證件照,貼于《吉林市2015年度導游人員年審登記表》)。
六、辦結時限:15個工作日
七、法律依據:
1、《導游人員管理條例》第四條、第五條、第六條、第八條、第十九條、第二十條、第二十二條、第二十三條、第二十四條、第二十七條;
2、《導游人員管理實施辦法》(國家旅游局第15號局令)第四章第二十二條、第二十三條、第二十四條、第二十五條、第二十六條、第六章第三十條;
3、《導游證管理辦法》(國家旅游局旅管理發(fā)〔2002〕13號)第六條;
4、《關于修訂<導游IC卡發(fā)放管理辦法(試行)等事項的通知>》(國家旅游局旅辦發(fā)[2011]181號)。
八、收費標準:免費。
九、年審時間:2015年3月19日至6月30日。
十、年審地址:吉林市船營區(qū)越山路11號吉林市城建大廈1009室(吉林市第七中學對過)。咨詢電話:6480546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