音樂類
省統(tǒng)考科目為專業(yè)主科(包括聲樂、器樂、舞蹈,考生任選其一)、視唱、音樂基礎知識和聽音記譜,各科滿分分別為100分、40分、30分(音樂基礎知識20分、聽音記譜10分),總分為170分。音樂基礎知識和聽音記譜為筆試科目,兩科合卷考試。
筆試考點設在各省轄市和省直管縣(市)招辦所在地標準化考點,時間安排在2014年12月21日。
專業(yè)主科和視唱為個體測試科目,全省統(tǒng)一組織測試,分別按舞蹈、器樂、聲樂三個主科分批集中在河南省招生考試學術交流中心(登封市崇高路8號)進行,考試時間2015年3月份,2014年12月30日省招辦公布具體的分批時間,考生應嚴格按照規(guī)定的時間到考試地點報名、考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