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加強干部隊伍建設,規(guī)范教育系統(tǒng)干部選拔任用和管理工作,努力建設一批高素質的干部隊伍,根據上級有關干部選拔任用相關規(guī)定及文件精神,結合我市農村學校干部隊伍建設的實際,制定本方案。
一、選拔對象
本次選拔鄉(xiāng)鎮(zhèn)中心初中校長人選3名。
二、選拔任用原則
1、黨管干部原則;
2、任人唯賢,德才兼?zhèn)湓瓌t;
3、群眾公認、注重實績原則;
4、公開公正,競爭擇優(yōu)原則;
5、民主集中制原則;
6、依法辦事原則。
三、選拔任用干部任職資格及條件
本次選拔任用干部本著優(yōu)化干部隊伍結構,培養(yǎng)鍛煉年輕干部的原則,選拔的對象必須具備以下條件:
(一)基本條件
1、堅決執(zhí)行黨的教育方針和政策,勇于改革,大膽實踐,具有新的辦學理念和豐富的實踐經驗;能夠掌握辦學規(guī)律;鉆研教學業(yè)務,有強烈的事業(yè)心和責任感;具有勝任領導的宏觀調控能力、微觀協(xié)控能力、籌劃決策能力、系統(tǒng)管理能力、教學研究能力、語言表達能力和文字運用能力。
2、能夠正確的行使權利,勤政廉潔,以身作則;堅持以人為本,密切聯系群眾,自覺接受監(jiān)督,不以權謀私。
3、能夠實事求是。講實話、辦實事、求實效,開拓創(chuàng)新,做出實績。
4、能夠堅持和維護黨的民主集中制,有全局意識、創(chuàng)新意識和法制意識,作風民主,不獨斷專行。
5、身體健康,精力充沛,勝任工作。
(二)必備資格
1、年齡:本次干部選拔對象的年齡要求在45周歲及以下,即1969年1月1日以后出生。
2、具有本科及以上學歷和一級教師及以上的教師職務。
3、市教育局機關副股級及以上干部、市直單位局管干部、學區(qū)督導員、鄉(xiāng)鎮(zhèn)中心初中常務副校長、中心小學校長且任職三年以上。
(三)具有研究生學歷、學位且工作3年以上可報名(不受必備條件2、3條限制)。
四、選拔程序
1、公布選拔任用名額及任職條件、基本程序和方法等。
2、個人申請。
3、民主推薦。由有關單位組織,教育局派員參加,按照規(guī)定的范圍和程序進行,滿分100分。
計算公式如下:推薦分=(推薦得票數/參加推薦人數)×100
4、確定競爭上崗初步人選。根據民主推薦情況,由局黨組研究確定競爭上崗的初步人選。
5、民主測評。對初步人選從德、能、勤、績、廉五個方面進行民主測評,滿分為100分。分兩輪民主測評。第一輪,以教育局2013—2014學年度干部民主考核結果為依據分值50分;第二輪,市教育局班子成員、股室站長民主測評,分值50分(市教育局班子成員占60%、股室站長占40%)。
測評得分100分=2013—2014學年度干部民主考核結果50分+(市教育局班子成員測評結果+股室站長民主測評結果)50分。其計算公式如下:
6、候選人進行競選演講、面試答辯。組織初步人選進行演講答辯。演講答辯設評委7人。分別由有關領導及有關專家組成,演講答辯滿分為100分,當場公布得分情況。
7、確定考察人選。按民主推薦得分、民主測評得分、演講答辯得分3∶3∶4的比例計算綜合得分。綜合得分公式為:
綜合得分=民主推薦得分×0.3+民主測評得分×0.3+演講答辯得分×0.4
根據綜合得分,取前3名為考察對象。考察不合格依次遞補,考察人選在本單位公示。
8、組織考察。由市教育局派出考察組進行考察。考察前將考察對象的簡要情況、考察時間、考察組聯系方式等向考察對象所在單位進行預告,接受群眾的監(jiān)督,提高考察的準確性。通過考察,全面了解干部的德才表現情況,具體了解他們的政治立場、思想品德、工作能力和工作實績、廉政勤政等情況。
9、市教育局黨組討論決定。綜合考察情況,將考察人選報市教育局黨組討論決定。
10、公示。公示期為7天。
11、市教育局黨組確認鄉(xiāng)鎮(zhèn)中心初中校長備用人選,并根據職位空缺情況依次使用。
中共應城市教育局黨組
2014年9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