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深化我縣教育人事制度改革,拓寬選人用人渠道,完善校長選拔用人機制,經縣政府研究同意,決定在全縣教育系統(tǒng)內通過公開競聘的方式選拔部分農村中學校長,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競聘崗位和人數
初中校長崗位3個,具體學校是:安各莊鎮(zhèn)中學、雷莊鎮(zhèn)中學、楊柳莊鎮(zhèn)中學。
二、競聘范圍和條件
凡是我縣正式在編教師,符合以下任職資格條件的人員均可報名競聘。
(一)基本條件
1、擁護黨的路線、方針、政策,有較高的思想政治素質和良好的品德修養(yǎng),有一定的教育理論水平。
2、熱愛黨的教育事業(yè),忠于職守,有正確的辦學思想,具有改革創(chuàng)新精神。
3、有較強的業(yè)務素質和較強的組織管理能力,作風民主,有團結協作精神。
4、遵紀守法,廉潔自律,身心健康。
(二)競聘資格
1、持有中學及以上教師資格證書。
2、具備?萍耙陨蠈W歷,中級及以上職稱。
3、工作經歷必須符合下列條件之一:
(1)任本縣副科級以上中學中層正職及以上職務,任職2年以上(有教育局批復);
(2)任副科級以下中學副校長以上職務,任職2年以上;
(3)任鎮(zhèn)中心校校長、副校長職務職務,任職2年以上;
(4)有1年以上教育局股級干部崗位經歷;
(5)現任中小學校長,任職2年以上。
4、年齡一般掌握在45周歲(1969年8月31日以后出生)以下,特別優(yōu)秀的(省模范教師、教育系統(tǒng)先進工作者、優(yōu)秀教師、優(yōu)秀教育工作者;市十佳教師、優(yōu)秀教師;縣長、,學校目標考核近三年連續(xù)獲得一類校的校長)可放寬到50周歲(1964年8月31日以后出生)。
三、競聘的步驟和方法
公開競聘校長工作,嚴格按照“宣傳發(fā)動、公開報名、資格審查、能力測試、民主測評、確定候選人、綜合評價、擬定聘任人選、聘任”的程序進行。
(一)競聘宣傳
7月30日—8月3日在灤縣教育信息網宣傳“灤縣部分初中校長競聘方案”。
(二)競聘報名
1、報名時間:2014年8月4~5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
2、報名方式及地點:采用個人自薦、群眾舉薦和組織推薦相結合的辦法,并由學校對其工作經歷及任職情況進行資格初審后,到教育局人事股報名,每人限報一個崗位。報名時須提供身份證、學歷證、教師資格證、職稱證等相關證件(原件和1份復印件),近期1寸免冠照片1張,并填寫《競聘報名表》。
(三)資格審查
校長競聘由校長競聘工作領導小組組織監(jiān)察局、教育局有關人員組成審查小組對應聘人員進行資格審查,確定參加競聘人選。報名條件合格人數不低于擬選聘名額1:4的比例方可進行能力測試。
(四)能力測試
資格審查后對符合競聘條件的人員進行能力測試。能力測試采取個人演講與現場答辯相結合的方式進行。聘請不少于7人的評委現場賦分,去掉一個分和一個最低分,取其平均分為該項得分,現場公布成績。
1、演講。進行現場演講,由評委進行賦分。演講滿分為100分。競聘人員分別從學;厩闆r分析,發(fā)展優(yōu)勢、劣勢,發(fā)展規(guī)劃,辦學方向、特色、目標,治校理念、管理創(chuàng)新、任期承諾等方面在會上進行演講,時間控制在10分鐘以內。
2、答辯。由評委對競聘人員管理能力、分析解決問題能力、表達能力、應變能力、專業(yè)知識和業(yè)務水平等內容進行現場提問,競聘者對評委提出的問題進行現場答辯,答辯滿分為100分。答辯時間控制在3分鐘以內.
能力測試時間:2014年8月6日8:30~12:00,地點:另行通知。
(五)民主測評
校長競聘工作領導小組派員組成聯合考核組,深入到被考核人員現所在工作單位,通過民主測評的方式,對他們的德、能、勤、績等情況進行全面考核。民主測評滿分為100分。
民主測評時間:2014年8月7日8:30~12:00
(六)確定候選人
考核分數(能力測試和民主測評)=演講分數×30%+答辯分數×30%+民主測評分數×40%。
按照考核分數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以1:3的比例產生候選人。
(七)綜合評價
校長競聘工作領導小組有關人員組成綜合評價組,綜合評價組成員對候選人進行賦分,滿分為100分。
綜合評價時間:2014年8月7日。
(八)擬定聘任人選
按照被考核人員的總成績,高分者確定為擬聘任人選并在灤縣教育信息網進行公布。
競聘總成績=考核分數×75%+綜合評價分數×25%。
(九)聘任
競聘無異議后,由教育局與所聘任校長簽訂聘任合同。
四、競聘工作紀律
(一)競聘人員有下列情況之一的,取消競聘資格,情況嚴重的依據有關規(guī)定追究當事人責任。
1、偽造學歷、專業(yè)技術職務等證書的;
2、誹謗、誣告其他競選人的;
3、拉攏、賄賂或威脅、恐嚇招聘考核人員的;
4、有其他違法違紀行為的。
(二)領導小組成員和競聘工作人員如舞弊、造假、賄賂、工作失職等造成不良影響,視情節(jié)輕重給予通報批評、警告、記過等處分,情節(jié)嚴重者交紀檢或司法機關查處。
原標題:2014年灤縣部分初中校長競聘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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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7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