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一:我出口大米一批,價格條件是FOBS廣州,當貨物裝到買方指定的船上后,發(fā)現(xiàn)相當部分貨物因船艙不清潔而發(fā)生嚴重污損,為此,客戶向我方提出索賠。
試問:客戶要求是否合理,為什么?
標準版答案:
客戶的要求不合理,國為我出口大米的價格條件是FOBS廣州,即FOB船上交貨并理倉,買方承擔租船訂艙的義務,買方租的船應該適航、適貨,我方的責任就是將大米裝船并理艙,并無清潔船艙的責任。所以因船艙不潔所致的貨物污損,責任不在我方,在買方。
案例二:我某公司按FCA條件進口一批化工原料,合同中規(guī)定由賣方代辦運輸事項。結果在裝運期滿時,國外賣方來函通知,無法租到船,不能按期交貨。因此我公司向國內生產(chǎn)廠家支付了10萬元違約金,問:對我公司的這10萬元損失,可否向國外的賣方索賠?
標準版答案:
1、 我方的10萬元延期交貨違約金,不能向國外公司索賠,應由自己承擔。
2、 這個案例涉及FCA術語問題,買方負責訂立運輸契約,指定承運人到裝運地點接貨,買方可以委托賣方代辦運輸事項,但此項活動的風險和費用均由買方承擔。
3、 結合本案例,F(xiàn)CA術語應由我公司負責租船訂艙,但我公司在自己承擔風險的責任下由賣方代辦運輸,所以賣方租不到船、訂不到艙的風險應由我公司承擔,由此而導致的對國內企業(yè)的違約金的損失也應由我公司承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