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網(wǎng)福州11月19日電(記者沈汝發(fā)、孟昭麗)福建。保溉粘雠_《關于進一步加強中小學教師隊伍建設的意見》,提出要維護教師合法權益,確保教師的平均工資水平不低于當?shù)毓珓諉T的平均工資水平。
根據(jù)《意見》,福建省將實現(xiàn)縣(市、區(qū))域內教師工資、社會保險和住房公積金等相同待遇。各市、縣(區(qū)) 按規(guī)定比例和標準為中小學教師足額繳納基本醫(yī)療保險費和住房公積金。
根據(jù)《意見》,福建省將實現(xiàn)縣(市、區(qū))域內教師工資、社會保險和住房公積金等相同待遇。各市、縣(區(qū)) 按規(guī)定比例和標準為中小學教師足額繳納基本醫(yī)療保險費和住房公積金。
福建省要求,要依法保障民辦學校教師在業(yè)務培訓、職務聘任、教齡和工齡計算、表彰獎勵、社會活動等方面享有與公辦學校教師同等權利。民辦學校應當為教職工繳納社會保險費,繳存住房公積金。
另外,福建省還將加強教師培訓。根據(jù)《意見》,福建省將實施“農村教師(校長)教育教學能力提升工程”,5年內對全省農村教師(校長)輪訓一遍;實施“中小學長培養(yǎng)工程”,省級培養(yǎng)百名教學、千名學科教學帶頭人和百名長、千名骨干校長,并建立一批工作室;實施教師教育技術能力培訓。
同時,還將加強各級教師進修院校建設,建立和完善教師培訓體系。各級財政部門應切實按教職工年度工資總額1.5%到2.5%的標準,核撥教師繼續(xù)教育經(jīng)費,并落實教師培訓專項資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