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jù)了解,國家司法考試是國家統(tǒng)一組織的從事特定法律職業(yè)的資格考試。初任法官、初任檢察官和取得律師資格必須通過國家司法考試。國家司法考試每年舉行。自從1999年檢察官、法官考試與律師考試合并后,全國司法考試難度增大,平均僅為10%多一點,因而很多人把司法考試稱為“中國第一考”。
鄭州市人民檢察院有關負責人介紹說,該市檢察機關司法考試較高的主要原因有:一是全市檢察機關學歷教育程度較高,干警本科以上學歷比例已達90%以上,其中通過招錄的新進人員中法律專業(yè)本科或以上學歷的已達85%以上,良好的法學教育基礎成為順利通過司法考試的重要前提。二是全市各級檢察機關切實把做好司法考試組織工作作為隊伍和業(yè)務建設的大事,想方設法為干警參加考試創(chuàng)造條件,單位重視和支持成為確保較高的重要條件。三是有一整套引導干警行為的制度規(guī)范,制訂了《鄭州市檢察機關關于司法考試的若干規(guī)定》,既有獎勵政策,又有壓力措施,從而形成導向,激發(fā)學習熱情和毅力。四是職能部門積極發(fā)揮橋梁、紐帶作用,早籌劃,早組織,集中培訓、與聯(lián)合舉辦考前培訓班、網上輔導、信息交流,良好的組織、協(xié)調和服務成為保持較高的重要因素,此外創(chuàng)設司考論壇,采用博客形式,并且開通了ftp地址,及時上傳有關考試的動態(tài)消息,以及好的復習指導資料,方便干警下載。五是針對人員特點,突出工作重點,實行分類管理,努力尋求突破,是確保平衡發(fā)展、維持較高的重要路徑。六是各基層院也對司法考試工作非常重視,有的基層院對學習突出的干警給予500——2000元獎勵;有的基層院建立干警個人學習檔案,要求干警結合自己的情況制定復習計劃,隨時接受監(jiān)督檢查;有的基層院在局域網開辟司法考試專欄;有的基層院專門形成文件,解決司法考試過程中的工學矛盾。良好的機制充分調動了干警參加司法考試的積極性,2005年該市檢察機關通過37人,30.3%;2006年通過40人,31.3%;2007年通過64人,62.1%;2008年在去年通過人員較多、人員相對枯竭的情況下,仍能通過57人,達57.58%。(徐華美 張勝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