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報名與志愿填報
(一)報名時間
4月21日-25日,逾期不予辦理。
(二)報名地點
轄區(qū)內由各區(qū)(市)教育局負責(山亭部分學生報考棗莊三中由山亭區(qū)教育局組織)。應屆畢業(yè)生在初中學校報名;往屆及回原籍的,憑戶籍和學籍證明(加蓋就讀學校及區(qū)<市>級學籍管理章),并提供綜合素質評價手冊,到戶籍所在區(qū)(市)教育局指定地點報名。
(三)報名條件
1.符合下列條件的,具備報名資格:(1)具有本市戶籍并完成義務教育的學生;(2)持有本市常住戶口在外地就學的初中畢業(yè)生;(3)在本市注冊學籍接受完義務教育的外商及外來務工人員隨遷子女;(4)能堅持學習的殘疾學生與其他學生同等對待。
2.下列情況不得報名:(1)高中階段(普通高中、職業(yè)學校、中等專業(yè)學校、技工學校)在籍或畢業(yè)生;(2)在既往學業(yè)考試中被取消考籍或錄取資格的;(3)未完成九年義務教育的;(4)戶口不在本市且不符合相關政策規(guī)定的。
(四)報名辦法
1.報名時須交驗以下證件:
本市的提供家庭居民戶口薄或戶籍證明。
外商及外來務工人員隨遷子女需要提供:(1)居住證;(2)房產證或房產管理部門核發(fā)的房屋租賃證(一年以上);(3)父母一方與用人單位簽訂的勞動合同、社會保險證明,或工商部門核發(fā)的營業(yè)執(zhí)照(一年以上)。
2.按普通或藝體分類報名,不得兼報。
3.資格審核:報名點將學生本人、戶籍、學籍三對照,凡戶籍與學籍名不符、本人與學籍照片不符及未提供有效手續(xù)的均不受理。區(qū)(市)將報名材料與學籍信息比對,不符合條件的取消其報名資格,往屆生在上報信息中標注。
4.繳費:根據《棗莊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實行初中學生綜合素質評價制度深化高中階段學校招生制度改革的意見的通知》(棗政辦發(fā)〔2010〕15號)文件要求,各區(qū)(市)于4月30日前將應繳款項上繳至市教育局(往屆生及回原籍的考生,按有關考試費用標準報名時交至報名點)。
5. 志愿填報:分第一志愿、第二志愿。報考棗莊三中、棗莊市實驗中學、棗莊八中、滕州一中、滕州二中(以上學校之間不可兼報)為第一志愿的學生,可填報符合招生范圍的第二志愿,可自愿選擇參加“三限生”錄取。
學生須填寫“普通高中志愿填報表”(見附件3),經報名點審查人審核簽名、錄入報名系統打印“報名學生名單”、學生本人簽字確認后,報區(qū)(市)教育局存檔備查。凡弄虛作假、冒名頂替者,取消其報名、考試和錄取資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