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概念
人們在日常生活中所說的成本往往是“會計成本”,即廠商在生產經營過程中作為成本項目計入會計賬目上的各項費用支出總和,包括工資、原材料、動力、運輸等所支付的費用,以及固定資產折舊和借入資本所支付的利息等。
經濟學中的成本概念不同于會計成本,它是指廠商生產經營活動中所使用的各種生產要素的支出總和,稱為“經濟成本”。經濟成本除了會計成本,還包括未計入會計成本中的廠商自有生產要素的報酬。這種報酬通常以企業(yè)“正常利潤”的形式出現,主要補償企業(yè)自有資本投入應獲的利息以及企業(yè)勞務應得的薪金等。在經濟分析中,正常利潤被作為成本項目計入產品的經濟成本之內,又被稱為“隱含成本”。它是組織生產所必須付出的代價,也可理解為生產經營過程中使用自有生產要素的機會成本。與此相應,會計成本也被稱作“顯見成本”。因此,經濟成本等于顯見成本與隱含成本之和。
當商品的銷售收入正好能補償經濟成本時,廠商獲得了正常利潤。若銷售收入超過經濟成本,則廠商可獲得超過正常利潤的經濟利潤,即超額利潤。
以上各種涵義的成本和利潤的相互關系可用以下關系式表示:
經濟成本=會計成本(顯見成本)+隱含成本
經濟利潤=銷售收入-會計成本-隱含成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