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國海關2014年度考試錄用公務員入圍面試(含調劑入圍)人員名單已在國家公務員局網站公布。為做好面試工作,根據中組部、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國家公務員局和海關總署有關要求,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關于面試確認
請進入面試的考生于1月19日前發(fā)送電子郵件到hfhgrjc@customs.gov.cn進行確認, 郵件標題一律為“×××(姓名)確認參加合肥海關××職位 (職位代碼××××)面試”。郵件正文請注明:姓名、身份證號、準考證號、報考職位和公共科目筆試總成績。報名時填報的各項信息如有變化,請在郵件正文中注明。
二、關于郵寄資格復審材料
請參加面試的考生于1月22日前(以寄出郵戳為準)通過郵政特快專遞(EMS)將以下材料郵寄到合肥海關人教處(地址:合肥市翡翠路5301號;郵政編碼:230071),并在信封上注明“2014年公務員面試資格復審材料”。
1.本人身份證、學生證(延緩派遣畢業(yè)生如學生證已交還學校,可不提供)或工作證復印件。
2.公共科目筆試準考證復印件。
3.戶口本(戶口登記卡)首頁、本人頁復印件。
4.報名登記表原件,要求準確、詳細填寫個人學習、工作經歷,時間必須連續(xù),并注明各學習階段為何種學習形式(全日制、在職),取得何種學歷和學位。
5.學歷、學位證書復印件,所報職位要求的外語等級證書復印件。暫不能提供學歷、學位證書的應屆畢業(yè)生可延緩提供。
6.一寸免冠正面證件照2張(須與辦理報名確認手續(xù)時提供的照片一致),近期全身生活照1張,并在每張照片背面用圓珠筆注明姓名、報考職位。
7.除上述材料外,請按身份類別,同時提供以下材料:
應屆畢業(yè)生提供報名推薦表原件(雙面打印并加蓋學校公章),同時提供加蓋學校教務部門公章的成績單。如因學校放假等原因暫時無法蓋章的,請將推薦表或成績單復印件先行郵寄,原件待蓋章后再寄送。
社會在職人員提供所在單位人事部門出具的同意報考證明復印件,證明中需注明考生政治面貌,工作單位詳細名稱、地址,單位人事部門聯系人和辦公電話,F工作單位與報名時填寫單位不一致的,還需提供離職證明復印件。
待業(yè)人員提供所在街道或存檔人才中心出具的待業(yè)證明復印件,需注明考生政治面貌和出具證明單位聯系人和辦公電話。
“大學生村官”項目人員,要提供由縣級以上組織人事部門出具的服務期滿、考核合格的證明復印件;“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項目人員,要提供省級教育部門統一制作,教育部監(jiān)制的“特崗教師”證書復印件和服務“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鑒定表復印件;“三支一扶”計劃項目人員,要提供各省“三支一扶”工作協調管理辦公室出具的高校畢業(yè)生“三支一扶”服務證書復印件;“大學生志愿 服務西部計劃”項目人員,要提供由共青團中央統一制作的服務證復印件和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鑒定表復印件。
三、注意事項
1.考生應對本人提交材料的真實性負責。材料不全或主要信息不實,影響資格審查結果的,將取消面試資格。
2.報名登記表、報名推薦表應在規(guī)定位置粘貼彩照,所用照片須與辦理報名確認手續(xù)時提供的照片一致。
3.考生所提交材料,不予退還。上述材料復印件必須在面試資格復審時提供原件以供審核。
4.請考生務必保持手機、座機聯系暢通,如報名時提供的通訊方式有誤或有變動,請立即將變動情況告之我關,否則后果自負。
四、全國海關計劃于2月下旬統一開展面試工作,具體安排另行通知,請各位考生及時關注海關總署網站、合肥海關網站發(fā)布的關于考錄工作的后續(xù)通知。
聯系電話:0551-63549558、63549545
特此通知。
一、關于面試確認
請進入面試的考生于1月19日前發(fā)送電子郵件到hfhgrjc@customs.gov.cn進行確認, 郵件標題一律為“×××(姓名)確認參加合肥海關××職位 (職位代碼××××)面試”。郵件正文請注明:姓名、身份證號、準考證號、報考職位和公共科目筆試總成績。報名時填報的各項信息如有變化,請在郵件正文中注明。
二、關于郵寄資格復審材料
請參加面試的考生于1月22日前(以寄出郵戳為準)通過郵政特快專遞(EMS)將以下材料郵寄到合肥海關人教處(地址:合肥市翡翠路5301號;郵政編碼:230071),并在信封上注明“2014年公務員面試資格復審材料”。
1.本人身份證、學生證(延緩派遣畢業(yè)生如學生證已交還學校,可不提供)或工作證復印件。
2.公共科目筆試準考證復印件。
3.戶口本(戶口登記卡)首頁、本人頁復印件。
4.報名登記表原件,要求準確、詳細填寫個人學習、工作經歷,時間必須連續(xù),并注明各學習階段為何種學習形式(全日制、在職),取得何種學歷和學位。
5.學歷、學位證書復印件,所報職位要求的外語等級證書復印件。暫不能提供學歷、學位證書的應屆畢業(yè)生可延緩提供。
6.一寸免冠正面證件照2張(須與辦理報名確認手續(xù)時提供的照片一致),近期全身生活照1張,并在每張照片背面用圓珠筆注明姓名、報考職位。
7.除上述材料外,請按身份類別,同時提供以下材料:
應屆畢業(yè)生提供報名推薦表原件(雙面打印并加蓋學校公章),同時提供加蓋學校教務部門公章的成績單。如因學校放假等原因暫時無法蓋章的,請將推薦表或成績單復印件先行郵寄,原件待蓋章后再寄送。
社會在職人員提供所在單位人事部門出具的同意報考證明復印件,證明中需注明考生政治面貌,工作單位詳細名稱、地址,單位人事部門聯系人和辦公電話,F工作單位與報名時填寫單位不一致的,還需提供離職證明復印件。
待業(yè)人員提供所在街道或存檔人才中心出具的待業(yè)證明復印件,需注明考生政治面貌和出具證明單位聯系人和辦公電話。
“大學生村官”項目人員,要提供由縣級以上組織人事部門出具的服務期滿、考核合格的證明復印件;“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項目人員,要提供省級教育部門統一制作,教育部監(jiān)制的“特崗教師”證書復印件和服務“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鑒定表復印件;“三支一扶”計劃項目人員,要提供各省“三支一扶”工作協調管理辦公室出具的高校畢業(yè)生“三支一扶”服務證書復印件;“大學生志愿 服務西部計劃”項目人員,要提供由共青團中央統一制作的服務證復印件和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鑒定表復印件。
三、注意事項
1.考生應對本人提交材料的真實性負責。材料不全或主要信息不實,影響資格審查結果的,將取消面試資格。
2.報名登記表、報名推薦表應在規(guī)定位置粘貼彩照,所用照片須與辦理報名確認手續(xù)時提供的照片一致。
3.考生所提交材料,不予退還。上述材料復印件必須在面試資格復審時提供原件以供審核。
4.請考生務必保持手機、座機聯系暢通,如報名時提供的通訊方式有誤或有變動,請立即將變動情況告之我關,否則后果自負。
四、全國海關計劃于2月下旬統一開展面試工作,具體安排另行通知,請各位考生及時關注海關總署網站、合肥海關網站發(fā)布的關于考錄工作的后續(xù)通知。
聯系電話:0551-63549558、63549545
特此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