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2013年考研法律碩士(非法學)大綱變化對照表 | ||||
大綱 |
2013大綱要求 |
2014大綱要求變化 | ||
刑法無變化 | ||||
民法無變化 | ||||
法理學無變化 | ||||
憲法學的變化主要集中前三章 | ||||
第一章 |
第四節(jié) |
憲法規(guī)范和憲法作用 |
刪除“憲法關系及其特點” | |
第二章 |
第四節(jié) |
違憲審查制度 |
刪除“違憲審查的對象” | |
第三章 |
第三節(jié) |
選舉制度 |
1. 刪除“選舉制度的物質保障和法律保障” 2. 2014大綱單獨列出“選舉的組織機構”和“選舉委員會的職責”這兩個知識點,2013大綱是把這兩個知識點含在“選舉的民主程序”當中的,這種變化的目的在于重點強調這個兩個知識點,復習的過程中要特別關注。 | |
中國法制史無變化 | ||||
總結 |
相比2013年,2014年大綱總體變動不大,考生大可不必擔心大綱變動影響復習。但變動比較集中,重點在法理學與憲法學,請考生一定要根據(jù)上述總結的變化情況,按照新大綱及時調整復習思路。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