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財會〔2013〕988號,參加內蒙古自治區(qū)直屬2013年度第一批次考試的考生在同一考試批次全部考試科目成績合格后(各科目考試成績均大于或等于60分),必須在考試成績公布之日的6個月內持報名時申報的身份證件原件、學歷證書原件(高中及以下學歷不要求)、報考時上傳的原版照片以及在校學生證明(如果選擇了是會計類?埔陨蠈W歷在校學生)到內蒙古會計學會接受信息核查并現(xiàn)場領取證書,具體領取日期請等待、關注自治區(qū)直屬會計網公告。
考試成績公布之日起的6個月內不領取證書的,視同考生自動放棄領取會計從業(yè)資格證書,本批次考試成績不能再作為領取從業(yè)資格證書的依據。
考試成績公布之日起的6個月內不領取證書的,視同考生自動放棄領取會計從業(yè)資格證書,本批次考試成績不能再作為領取從業(yè)資格證書的依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