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做好2013年度軍轉安置工作,依據(jù)《濟寧市軍隊轉業(yè)干部安置暫行辦法》(濟人社發(fā)【2010】6號),市紀委、市委組織部、市民政局和市軍轉辦共同對2013年度在市直安置的軍轉干部檔案進行了聯(lián)合審查考核,現(xiàn)將有關情況公示如下:
1、各類獎勵均以檔案記載和獎勵卡片原件為準,獎勵卡片中呈報單位、審批機關公章不全不予計分。其中二等功以上獎勵,除具備檔案記載和獎勵卡片外,須由部隊師以上政治部門提供部隊獎勵通令原件(或蓋師以上政治部門公章的復印件),本人提供證書、證章,缺少其中一件均不予計分。
2、邊遠艱苦地區(qū)認定以國家有關文件規(guī)定為依據(jù)。在邊遠艱苦地區(qū)服役或從事飛行、艦艇工作的年限,以檔案記載和部隊師以上政治機關批注材料為準。
3、因同一原因多次受獎的,不重復計分,只按獎項計分一次。
4、考核計分年限一律截止到2013年3月31日,不足半年的不加分,半年(含)以上不足一年的按一年計算。
5、公示期限為2013年8月14日至20日。
如軍轉干部對考核情況有異議,須在公示期內到市軍轉辦核對確認;經(jīng)確認需補充材料者,須按軍轉安置工作規(guī)定程序,在公示期內憑山東省軍轉辦出具的《軍隊轉業(yè)干部調整通知單》轉遞,逾期不予辦理。
附:
1、2013年市直安置軍轉干部檔案審查情況一覽表.xls
2、2013年市直安置軍轉干部考核量化賦分一覽表.xls
1、各類獎勵均以檔案記載和獎勵卡片原件為準,獎勵卡片中呈報單位、審批機關公章不全不予計分。其中二等功以上獎勵,除具備檔案記載和獎勵卡片外,須由部隊師以上政治部門提供部隊獎勵通令原件(或蓋師以上政治部門公章的復印件),本人提供證書、證章,缺少其中一件均不予計分。
2、邊遠艱苦地區(qū)認定以國家有關文件規(guī)定為依據(jù)。在邊遠艱苦地區(qū)服役或從事飛行、艦艇工作的年限,以檔案記載和部隊師以上政治機關批注材料為準。
3、因同一原因多次受獎的,不重復計分,只按獎項計分一次。
4、考核計分年限一律截止到2013年3月31日,不足半年的不加分,半年(含)以上不足一年的按一年計算。
5、公示期限為2013年8月14日至20日。
如軍轉干部對考核情況有異議,須在公示期內到市軍轉辦核對確認;經(jīng)確認需補充材料者,須按軍轉安置工作規(guī)定程序,在公示期內憑山東省軍轉辦出具的《軍隊轉業(yè)干部調整通知單》轉遞,逾期不予辦理。
附:
1、2013年市直安置軍轉干部檔案審查情況一覽表.xls
2、2013年市直安置軍轉干部考核量化賦分一覽表.xls
濟寧市軍官轉業(yè)安置辦公室
2013年8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