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州、甘肅礦區(qū)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測繪行政主管部門,甘肅礦區(qū)國土資源局:
根據(jù)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人事考試中心《關于做好2013年度注冊測繪師資格考試考務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13〕16號)文件精神,現(xiàn)將我省考試報名工作及有關問題通知如下:
一、組織領導與分工
我省注冊測繪師資格考試工作由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省測繪地理信息局共同負責。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負責考務管理及對合格人員頒證工作;省測繪地理信息局負責考試資格審查、注冊登記管理等工作。
二、考試科目及時間
(一)考試科目
注冊測繪師資格考試設《測繪綜合能力》、《測繪管理與法律法規(guī)》、《測繪案例分析》3個科目。考試成績采用非滾動管理模式,參加考試的人員須在一個考試年度內通過全部科目考試方可取得證書。
(二)考試時間
考試時間 | 考試科目 | |
9月14日 | 14:00-16:30 | 測繪綜合能力 |
9月15日 | 8:30-11:00 | 測繪管理與法律法規(guī) |
14:00-17:00 | 測繪案例分析 |
本次考試只在蘭州設考場。
三、報考條件
(一)申請參加全部科目(級別為考3科)考試報名條件
根據(jù)國人部發(fā)〔2007〕14號文件規(guī)定,凡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遵守國家法律、法規(guī),恪守職業(yè)道德,并具備下列條件之一的,可申請參加注冊測繪師資格考試:
1.取得測繪類專業(yè)大學專科學歷,從事測繪業(yè)務工作滿6年。
2.取得測繪類專業(yè)大學本科學歷,從事測繪業(yè)務工作滿4年。
3.取得含測繪類專業(yè)在內的雙學士學位或者測繪類專業(yè)研究生班畢業(yè),從事測繪業(yè)務工作滿3年。
4.取得測繪類專業(yè)碩士學位,從事測繪業(yè)務工作滿2年。
5.取得測繪類專業(yè)博士學位,從事測繪業(yè)務工作滿1年。
6. 取得其他理學類或者工學類專業(yè)學歷或者學位的人員,其從事測繪業(yè)務工作年限相應增加2年。
(二)申請參加免試部分科目(級別為免一科)考試報名條件
1. 對符合注冊測繪師資格考試報名條件,并于2005年12月31日前評聘為高級工程師專業(yè)技術職務的人員,可免試《測繪綜合能力》科目,只參加《測繪管理與法律法規(guī)》、《測繪案例分析》2個科目的考試。在一個考試年度內,2個科目考試均合格者,方可獲得注冊測繪師資格證書。
2. 符合免試條件的報考人員,應于現(xiàn)場審核截止日(2013年6月20日)之前攜帶職稱資格證、評聘文件等相應免試材料,到省測繪技能鑒定指導中心審核。
對因偽造證書、提供虛假證明等方式取得考試資格者,經查實要嚴格按《專業(yè)技術人員資格考試違紀違規(guī)行為處理規(guī)定》(人社部12號令)處理, 當年全部考試科目成績無效,2年內不得再次參加任何資格考試。
四、報名辦法
(一)填報個人信息。考生于2013年5月31日至6月20日登陸甘肅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網站(www.rst.gansu.gov.cn),按照網站規(guī)定的流程簽訂誠信承諾書、如實填寫個人報名信息。(報考級別一欄必須填寫正確,符合免試條件的考生,填寫“免一科”,其余均為
“考三科”)。如發(fā)現(xiàn)報考人員填報信息與本人不符,造成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擔。
(二)上傳照片。報考人員按網上提示上傳照片,照片必須是半年內數(shù)碼免冠照片,文件格式為JPG格式,大小應小于20K。照片質量審查不合格的,必須按要求重新上傳,否則報名不能通過。
(三)資格審查。報考人員的資格由省測繪地理信息局負責審查。資格審查程序由省測繪地理信息局另行通知。
資格審查時間: 2013年5月31日至6月20日
地址:蘭州市東崗西路793號省測繪技能鑒定指導中心
聯(lián)系人:申睿卿
電 話:0931-8860448
(四)網上繳費。資格審查通過后,于2013年6月1日至30日登陸甘肅省人社廳網站,按網絡提示進行網上繳費。資格審查通過未在規(guī)定時間內進行網上繳費的,視為自動放棄。
(五)需要發(fā)票的考生必須于報名結束后15個工作日內持網上銀行賬單、報名信息到甘肅省人社廳職稱考試中心辦理。
(六)打印準考證。報名成功的報考人員必須于2013年9 月9日至13日登陸甘肅省人社廳網站打印準考證。
五、收費標準
《測繪管理與法律法規(guī)》、《測繪綜合能力》每人每科80元,《測繪案例分析》每人每科110元。
六、其他事項
(一)應考人員必須攜帶準考證、身份證原件,否則不得參加考試。
(二)應考人員應攜帶黑色墨水筆、2B鉛筆、橡皮、無聲無文本編程功能的計算器。
(三)考試成績查詢:考試結束3個月后,撥打16887289,進行成績查詢。
甘肅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 甘肅省測繪地理信息局
2013年5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