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jù)《2013年江蘇價格鑒證師考試報名通知》:
科目設置及管理模式
價格鑒證師考試共設《經濟學和價格學基本理論》、《法學基礎知識》、《價格政策法規(guī)》、《價格鑒證理論與實務》和《價格鑒證案例分析》5個科目。
考試成績實行3年為一個周期的滾動管理辦法。獲得執(zhí)業(yè)資格的條件是:參加5個科目考試的人員必須在連續(xù)3個考試年度內通過全部應試科目;符合免試條件只參加4個科目考試的人員必須在連續(xù)2個考試年度內通過應試科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