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廣東會計職稱考試費用
(一)根據廣東省物價局《關于調整職稱考試收費標準的復函》(粵價函〔2001〕237號)規(guī)定,2013年度初、中級資格考試考務費按50元/科收取,不得收取考試報名費。各地考試管理機構應于2013年5月31日前按45%的比例向省會計考辦繳納考務費。
(二)根據廣東省物價局《關于同意省財政廳收取專業(yè)技術資格評審費的復函》(粵價函〔2012〕1122號)規(guī)定,2013年度高級資格考務費按100元/人收取,不得收取考試報名費。各地考試管理機構應于2013年5月31日前全額向省會計考辦繳納考務費。
各地考試管理機構要認真負責,提高服務意識,嚴格按照規(guī)定時間和要求,認真做好2013年度考試報名等各項考務管理工作,確保2013年度會計資格考試工作圓滿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