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關高校:
2012年成人高等教育學士學位外國語水平全省統(tǒng)一考試閱卷工作已結束,F(xiàn)將相關考生的考試成績下發(fā),并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2012年成人高等教育學士學位外國語水平全省統(tǒng)一考試各語種的合格分數(shù)線均為60分。
二、2012年成人高等教育學士學位外國語水平全省統(tǒng)一考試成績表、成人高等教育學士學位外國語水平全省統(tǒng)一考試成績單(附件1、2,加蓋“廣東省學位委員會辦公室“公章)作為相關考生考試合格的證明,請各高校認真、及時做好成績單的發(fā)放工作。同時做好成績表的備案留存。
三、根據(jù)教育部《國家教育考試違規(guī)處理辦法》(教育部新18號令)的有關規(guī)定,廣東省學位委員會辦公室將根據(jù)《考場記錄表》中的考生違規(guī)記錄,對在2012年成人高等教育學士學位外國語水平全省統(tǒng)一考試中有違規(guī)行為的考生,給予“取消考試成績”的處理,對于有*行為等嚴重違紀的考生給予停考3年的處理,《違規(guī)處理通知書》已送達相關考生。
四、請各高校及時下達有關考生成績。考生也可通過廣東省學位委員會辦公室網(wǎng)站(http://xwb.gdhed.edu.cn/)免費查詢考試成績。
五、要求復核考試成績的考生,須在9月20日之前向學校提出書面申請。請各高校按考試語種匯總,將考生姓名、準考證號于9月25日前送省學位辦,逾期不再辦理。復核工作只復核考生答卷在閱卷工作中有無漏閱,登分、合分有無錯誤等。復核工作結束后,復核有異考生的正確成績將通知相應高校。復核成績與原下達成績一致的考生成績不再重復下達。
省學位委員會辦公室
二○一二年八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