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改革的基本目標
實施普通高中新課程后普通高校招生考試改革方案以全面貫徹黨和國家的教育方針、落實科學發(fā)展觀、全面推進素質教育為指導思想,按照有利于促進普通高校招生考試改革與高中課程改革相結合,有利于促進國家統(tǒng)一考試與高中綜合評價相結合,有利于促進考試改革與高校錄取模式改革相結合的原則,在完善高中學生綜合評價制度基礎上,逐步建立全面、綜合、多元化的考試評價制度和高等學校多樣化的選拔錄取制度。
二、改革的主要內容
(一)建立和完善對普通高中學生的綜合評價制度,并逐步納入高校招生選拔評價體系
1. 完善普通高中學生學業(yè)水平考試制度
建立學業(yè)水平考試制度有利于對普通高中教育教學質量進行有效監(jiān)控,規(guī)范普通高中的教育教學行為,促進普通高中按照國家新課程方案和課程標準組織開展教育教學活動,促進學生全面而有個性的發(fā)展。學業(yè)水平考試成績評定采用等級制,其中書面考試科目按照A、B、C、D(優(yōu)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個等第評定;操作考查項目按照合格、不合格兩個等第評定。學業(yè)水平考試成績由學校記入學生學籍檔案。
2. 建立普通高中學生綜合素質評價制度
實施學生綜合素質評價的目的是為了全面貫徹黨的教育方針,努力實現普通高中教育的培養(yǎng)目標,促進學生全面而有個性的發(fā)展,為學生的終生發(fā)展奠定堅實的基礎。綜合素質評價內容包括道德品質、公民素養(yǎng)、學習能力、交流與合作、運動與健康、審美與表現六個維度。根據綜合素質的不同維度及其表現特點,對評價結果采用不同的呈現方式:“道德品質”、“公民素養(yǎng)”、“審美與表現”的評價結果以優(yōu)秀、合格、尚待改進三個等級呈現:“學習能力”、“交流與合作”的評價結果以A、B、C、D 四個等級呈現:“運動與健康”的評價結果以良好、一般、差三個等級呈現。
教育行政部門與學校應深化評價改革,加強制度建設,將其納入普通高中電子學籍管理,使綜合評價可信可用,發(fā)揮其為普通高校招生選拔提供參考依據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