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考試目的:是為鑒定非外語專業(yè)人員的外語水平而設(shè)置的考試,主要用于考核出國留學人員的外語水平。其他想鑒定自己的外語水平者均可參加考試。也可作為評定職稱及其他用途的參考。凡參加這項考試的考生,在一次考試中口試和筆試成績均合格者,由教育部考試中心發(fā)給<<全國公共英語等級考試合格證書>>。在一次考試中口試和筆試成績均不合格或有一不合格者,發(fā)給“考試成績通知單”,以便考生了解自己的成績,繼續(xù)努力。
二.本中心考試時間和語種:
次數(shù)
考試時間
考試語種
備注
第一次
6月2日
上午考筆試,
下午考口試
英語(PETS5)
法語(TNF)
德語(NTD)
本中心只考英語
。≒ETS5)
第二次
12月8日
上午考筆試,
下午考口試
英語(PETS5)
日語(NNS)
俄語(TпPЯ)
本中心只考英語
(PETS5)
三.報名日期:第一次2012年 4月9日-4月11日。
第二次 2012年10月15日--10月17日。
四.報名辦法:報名時,報考者一律憑本人身份證(軍人憑相應的軍人身份證件)報名。按規(guī)定填寫<<全國公共英語等級考試報名卡>>,交近期正面免冠一寸照片一張。證件不全或照片不符合規(guī)定者,一律不得報考。
五.請考生在考試日期前兩天到報名處領(lǐng)取準考證。
六.報考費:每人190元。
七.報名地點:廈門大學外文學院考試中心(囊螢樓207)
電話:2185305
八.考試成績及發(fā)送辦法:
(1)合格證書或考試成績通知單由教育部考試中心簽發(fā)。
(2)考生可在考試后兩個月帶準考證到考試中心領(lǐng)取。
特別提示:
口試考試時間請嚴格按照規(guī)定時間(筆試當天下午1:00)進場,遲到者一律不準參加考試,敬請配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