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河南政法干警報考條件:
報考人員應當具備以下基本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報考面向退役士兵職位的,年齡要求為18周歲以上、25周歲以下(即1994年8月15日至1987年8月15日期間出生),大專以上退役士兵可放寬至27周歲(即1985年8月15日以后出生);報考面向普通高校應屆畢業(yè)生職位的,年齡要求為18周歲以上、30周歲以下(即1994年8月15日至1982年8月15日期間出生),應屆碩士、博士研究生(非在職)不超過35周歲(即1977年8月15日以后出生);報考特警職位的,年齡要求為18周歲以上、25周歲以下(即1994年8月15日至1987年8月15日期間出生)。
5、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
6、符合教育部規(guī)定的報考相應學歷學位教育考試的基本條件:報考?萍耙陨蠈W歷起點本科試點班的,須具有國民教育序列?萍耙陨蠈W歷。報考?圃圏c班的,須高中及以上學歷或具有同等學力。
7、符合任職回避規(guī)定要求。
8、具備擬任職位要求的其他資格條件。
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報考:
1、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
2、曾被開除公職的。
3、在各級公務員招考中被認定有舞弊等嚴重違反錄用紀律行為的。
4、有法律規(guī)定不得錄用為公務員或人民警察其他情形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