贛人社字〔2012〕116號
各設區(qū)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省直有關單位:
根據(jù)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辦公廳《關于2012年度專業(yè)技術人員資格考試計劃及有關問題的通知》(人社廳函〔2011〕502號)及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人事考試中心、國家外國專家局培訓中心《關于做好2012年度翻譯專業(yè)資格(水平)考試考務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12〕6號)的有關規(guī)定,為做好江西考區(qū)翻譯專業(yè)資格(水平)英語筆譯考務工作,現(xiàn)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考試安排
(一)考試時間
上半年:
5月27日 9:30-11:30 二、三級筆譯綜合能力
14:00-17:00 一、二、三級筆譯實務
下半年:
11月11日9:30-11:30 二、三級筆譯綜合能力
14:00-17:00 二、三級筆譯實務
(二)報名時間
上半年考試網上注冊登記時間為2012年3月10日9:00—20日17:00;網上繳費時間為注冊成功后至3月23日17:00。
下半年考試網上注冊登記時間為2012年7月5日9:00—15日17:00;網上繳費時間為注冊成功后至7月18日17:00。
我省英語筆譯考試考點由省人事考試中心在南昌設置。請各地按照《2012年度翻譯專業(yè)資格(水平)英語筆譯考試江西考區(qū)考務工作計劃》(附件1),認真做好相關工作。
二、報考及免試部分科目條件
(一)報名參加2012年度一級翻譯考試人員,應遵守國家法律、法規(guī)和翻譯行業(yè)相關規(guī)定,恪守職業(yè)道德,并具備下列條件之一的人員,均可報名參加一級翻譯考試:
1、通過全國統(tǒng)一考試取得相應語種、類別二級翻譯證書;
2、按照國家統(tǒng)一規(guī)定評聘翻譯專業(yè)職務。
(二)報名參加2012年度二、三級翻譯專業(yè)資格(水平)考試《筆譯綜合能力》和《筆譯實務》兩個科目的,不限制報名條件。
(三)根據(jù)國務院學位委員會、教育部、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關于翻譯碩士專業(yè)學位教育與翻譯專業(yè)資格(水平)證書銜接有關事項的通知》(學位〔2008〕28號)文件規(guī)定,在校翻譯碩士學位研究生,憑學校開具的“翻譯碩士專業(yè)學位研究生在讀證明”(加蓋學校公章)在報考二級筆譯翻譯專業(yè)資格(水平)考試時免試《筆譯綜合能力》科目,只參加《筆譯實務》科目考試。
全國現(xiàn)有159所翻譯碩士專業(yè)學位(MTI)教育試點單位,具體學校見附件2。
翻譯碩士專業(yè)學位研究生在讀證明表(樣式)見附件3。
(四)凡有專業(yè)技術人員資格考試違紀違規(guī)行為,已按有關規(guī)定處理,尚在?计趦鹊娜藛T,不能報名參加該項考試。
三、報名辦法
考試報名分為網上登記注冊、資格審查、網上繳費、網上打印準考證三個階段。
(一)網上登記注冊。進入江西人事考試網(www.jxpta.com)查看有關考試文件及報名流程,進入注冊頁面,填寫本人真實情況及擬報考的級別、專業(yè)、科目,核對信息無誤后,上傳考生本人近期(一年以內)電子照片進行網上注冊,記下系統(tǒng)自動生成的報名序號(報名序號及本人身份證號將作為考生的登錄標識,必須牢記)。
(二)現(xiàn)場資格審查。報考一級翻譯及報考二級翻譯免試《筆譯綜合能力》科目考生應攜帶身份證及相關材料原件、復印件到省人事考試中心(南昌市江大南路19號一樓辦事大廳)進行資格審查及網上確認。
報考二、三級翻譯筆譯考全科的考生,不進行資格審查。
(三)網上繳費。需參加現(xiàn)場資格審查的考生,在通過資格審查后,考生可使用身份證號及報名序號登錄進入繳費頁面進行繳費;報考二、三級翻譯筆譯考全科,不需要進行現(xiàn)場資格審查的考生,在網上注冊成功后,可使用身份證號及報名序號登錄進入繳費頁面進行繳費。已繳費考生應查看繳費是否成功,未在網上繳費的考生,報名無效。
(四)網上打印準考證。繳費成功考生可按時登錄江西人事考試網打印準考證。
四、信息管理
考試信息采用《人事考試管理信息系統(tǒng)(PTMIS)》進行管理,翻譯專業(yè)資格(水平)筆譯考試級別、專業(yè)及科目代碼為:
類 別 |
級 別 |
專 業(yè) |
科 目 |
09.翻 譯
專業(yè)資格
(水平)考試 |
1.一級 |
01.英語筆譯 |
2.筆譯實務 |
2.二級 |
01.英語筆譯 |
1.筆譯綜合能力 | |
2.筆譯實務 | |||
3.三級 |
01.英語筆譯 |
1.筆譯綜合能力 | |
2.筆譯實務 |
五、考試收費
按國家發(fā)展改革委、財政部《關于重新核定翻譯專業(yè)資格(水平)考試收費標準及有關問題的通知》(發(fā)改價格〔2006〕2308號)及江西省發(fā)改委、江西省財政廳《關于核定我省人事部分考試收費標準的復函》(贛發(fā)改收費字〔2008〕580號)文件執(zhí)行。具體標準為:二級筆譯550元/人、三級筆譯460元/人(其中二級筆譯上繳490元/人、三級筆譯上繳400元/人)。一級筆譯暫擬收1080元/人(其中上繳1000元/人),等收費文件批復多退少補。
六、有關事項
(一)翻譯專業(yè)資格(水平)考試成績實行非滾動管理,參加考試人員須在考試內通過相應科目考試。考試合格者頒發(f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統(tǒng)一印制并用印的《中華人民共和國翻譯專業(yè)資格(水平)證書》。
各科目考試采用紙筆作答,分為主觀題和客觀題兩種。應考人員應攜帶黑色墨水筆、橡皮和2B鉛筆(填涂卡用)。參加《筆譯實務》科目考試時,應考人員可攜帶紙質中外、外中詞典各一本?紙錾蟼溆胁莞寮,供考生索取,考后收回。
(二)考試結束60天后,考生可通過全國翻譯專業(yè)資格(水平)考試網(WWW.CATTI.MET.CN)查詢考試成績。
(三)有關考試大綱、培訓教材等相關事項請與中國外文局翻譯專業(yè)資格考試中心聯(lián)系。聯(lián)系電話:010—68995947 68328249。
請各地嚴格按照本通知精神,認真做好各環(huán)節(jié)工作,確?荚図樌M行。對違反有關考試紀律,尤其是經認定核實為雷同試卷的考生以及該考生所涉及考場的監(jiān)考人員,都將依據(jù)《專業(yè)技術人員資格考試違紀違規(guī)行為處理規(guī)定》(中華人民共和國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令第12號)和江西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關于印發(fā)<江西省專業(yè)技術人員資格考試考場規(guī)則>和<江西省專業(yè)技術人員資格考試應試人員違紀違規(guī)處理辦法>的通知》(贛人社發(fā)〔2011〕39號)要求,予以嚴肅處理。
附件:1、2012年度一級、二級、三級翻譯專業(yè)資格(水平)筆譯考試江西考區(qū)考務工作計劃
完成時間 |
工作內容 | |
上
半
年 |
3月10日9:00—20日17:00 |
考生進行網上報名注冊 |
報名注冊成功后至3月23日17:00 |
考生進行網上繳費 | |
4月15日前 |
上報試卷預定單 | |
5月22日9:00-28日17:00 |
考生自行上網打印準考證 | |
5月27日 |
上午 9:30-11:30
二、三級筆譯綜合能力
下午 14:00-17:00
一、二、三級筆譯實務 | |
5月30日 |
報送考場信息,寄出試卷 | |
7月30日后 |
公布考試成績 | |
下
半
年 |
7月5日9:00—15日17:00 |
考生進行網上報名注冊 |
報名注冊成功后至7月18日17:00 |
考生進行網上繳費 | |
10月2日前 |
上報試卷預定單 | |
11月5日9:00-12日17:00 |
考生自行上網打印準考證 | |
11月11日 |
上午 9:30-11:30
二、三級筆譯綜合能力
下午 14:00-17:00
二、三級筆譯實務 | |
11月14日 |
報送考場信息,寄出試卷 | |
2013年1月14日后 |
公布考試成績 |
序號 |
院校名稱 |
序號 |
院校名稱 |
序號 |
院校名稱 |
1 |
安徽大學 |
21 |
南京航空航天大學 |
41 |
中國礦業(yè)大學 |
2 |
中國科學技術大學 |
22 |
河海大學 |
42 |
中國石油大學 |
3 |
合肥工業(yè)大學 |
23 |
南京農業(yè)大學 |
43 |
中國地質大學 |
4 |
安徽師范大學 |
24 |
南京師范大學 |
44 |
中國科學院研究生院 |
5 |
北京大學 |
25 |
徐州師范大學 |
45 |
廈門大學 |
6 |
北京交通大學 |
26 |
揚州大學 |
46 |
福州大學 |
7 |
北京航空航天大學 |
27 |
南昌大學 |
47 |
福建師范大學 |
8 |
北京理工大學 |
28 |
江西師范大學 |
48 |
蘭州大學 |
9 |
北京科技大學 |
29 |
遼寧大學 |
49 |
西北師范大學 |
10 |
北京郵電大學 |
30 |
大連理工大學 |
50 |
中山大學 |
11 |
北京林業(yè)大學 |
31 |
東北大學 |
51 |
暨南大學 |
12 |
北京師范大學 |
32 |
大連海事大學 |
52 |
華南理工大學 |
13 |
首都師范大學 |
33 |
遼寧師范大學 |
53 |
華南師范大學 |
14 |
北京外國語大學 |
34 |
沈陽師范大學 |
54 |
廣東外語外貿大學 |
15 |
北京第二外國語學院 |
35 |
大連外國語學院 |
55 |
廣西大學 |
16 |
北京語言大學 |
36 |
內蒙古大學 |
56 |
廣西師范大學 |
17 |
對外經濟貿易大學 |
37 |
內蒙古師范大學 |
57 |
廣西民族大學 |
18 |
外交學院 |
38 |
寧夏大學 |
58 |
貴州大學 |
19 |
國際關系學院 |
39 |
山東大學 |
59 |
貴州師范大學 |
20 |
華北電力大學 |
40 |
中國海洋大學 |
60 |
海南大學 |
61 |
河北大學 |
87 |
復旦大學 |
113 |
湖南大學 |
62 |
華北電力大學(保定) |
88 |
同濟大學 |
114 |
中南大學 |
63 |
河北聯(lián)合大學 |
89 |
上海交通大學 |
115 |
湖南科技大學 |
64 |
河北師范大學 |
90 |
上海理工大學 |
116 |
長沙理工大學 |
65 |
燕山大學 |
91 |
上海海事大學 |
117 |
湖南師范大學 |
66 |
鄭州大學 |
92 |
東華大學 |
118 |
吉林大學 |
67 |
山東科技大學 |
93 |
河南科技大學 |
119 |
華東師范大學 |
68 |
南京理工大學 |
94 |
河南大學 |
120 |
上海師范大學 |
69 |
青島科技大學 |
95 |
河南師范大學 |
121 |
上海外國語大學 |
70 |
濟南大學 |
96 |
信陽師范學院 |
122 |
上海對外貿易學院 |
71 |
山東師范大學 |
97 |
黑龍江大學 |
123 |
上海大學 |
72 |
曲阜師范大學 |
98 |
哈爾濱工業(yè)大學 |
124 |
四川大學 |
73 |
聊城大學 |
99 |
哈爾濱理工大學 |
125 |
西南交通大學 |
74 |
魯東大學 |
100 |
哈爾濱工程大學 |
126 |
電子科技大學 |
75 |
青島大學 |
101 |
東北林業(yè)大學 |
127 |
西南石油大學 |
76 |
煙臺大學 |
102 |
哈爾濱師范大學 |
128 |
成都理工大學 |
77 |
山東財政學院 |
103 |
武漢大學 |
129 |
西南科技大學 |
78 |
山西大學 |
104 |
華中科技大學 |
130 |
西華大學 |
79 |
太原理工大學 |
105 |
東南大學 |
131 |
四川師范大學 |
80 |
山西師范大學 |
106 |
武漢理工大學 |
132 |
西南財經大學 |
81 |
西北大學 |
107 |
華中師范大學 |
133 |
南開大學 |
82 |
西安交通大學 |
108 |
湖北大學 |
134 |
天津大學 |
83 |
西北工業(yè)大學 |
109 |
中南財經政法大學 |
135 |
天津理工大學 |
84 |
西安電子科技大學 |
110 |
中南民族大學 |
136 |
天津師范大學 |
85 |
陜西師范大學 |
111 |
三峽大學 |
137 |
天津外國語大學 |
86 |
西安外國語大學 |
112 |
湘潭大學 |
138 |
天津財經大學 |
139 |
新疆大學 |
146 |
浙江工商大學 |
153 |
延邊大學 |
140 |
新疆師范大學 |
147 |
寧波大學 |
154 |
東北師范大學 |
141 |
云南大學 |
148 |
重慶大學 |
155 |
北華大學 |
142 |
云南師范大學 |
149 |
西南大學 |
156 |
吉林師范大學 |
143 |
云南民族大學 |
150 |
重慶師范大學 |
157 |
南京大學 |
144 |
浙江大學 |
151 |
四川外語學院 |
158 |
蘇州大學 |
145 |
浙江師范大學 |
152 |
西南政法大學 |
159 |
吉林華僑外國語學院 |
姓 名 |
|
性 別 |
|
所在學校 |
|
身 份
證 號 |
|
學 號 |
| ||
在
讀
證
明 |
茲證明:學生 自 年 月
至今就讀于我校 學院 系翻譯碩士專業(yè)(MTI)學習。如成績合格將于 年 月取得學位證書。
學院蓋章 學校教務處
(蓋章) (蓋章)
年 月 日 | ||||
備
注 |
根據(jù)國務院學位委員會、教育部、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關于翻譯碩士專業(yè)學位教育與翻譯專業(yè)資格(水平)證書銜接有關事項的通知》(學位〔2008〕28號)文件規(guī)定,在校翻譯碩士專業(yè)學位研究生,憑此證明,在報考二級口、筆譯翻譯專業(yè)資格(水平)考試時,免試《口(筆)譯綜合能力》科目,只參加《口(筆)譯實務》科目考試。 |
二○一二年三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