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人事(職稱)考試中心:
根據(jù)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人事考試中心《關于做好2012年度注冊計量師資格考試考務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12〕27號)文件要求,為做好我省2012年度注冊計量師資格考試考務工作,現(xiàn)將有關問題通知如下:
一、注冊計量師資格考試于2012年9月15、16日舉行,考點設在省會石家莊。請各市按照考試工作計劃(附件1)認真做好各項工作,確?荚図樌M行。
二、2012年我省統(tǒng)一采用網上提交報名信息的方式組織報名,時間為: 5月30日至6月20日,河北省人事考試網網址是:www.hebpta.com.cn。
報考人員按要求在網上填報報考信息,上傳近期照片,保存提交,通過照片審核后最晚于6月20日打印報名表。報考人員持打印的報名表2份和相關證件(學歷證書或碩士以上學位證書、從事計量技術工作年限證明、身份證等)原件及復印件2份,到各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人事(職稱)考試中心進行報名資格審查和現(xiàn)場交費,即完成報名,報名資格審查和現(xiàn)場交費具體時間由各市自行確定。
符合部分科目免試條件的報考人員進行報名資格審查時,還須提交部分科目免試表(附件2)2份和相關免試材料原件(學歷證書、2004年12月31日前已評聘為工程類或研究類高級專業(yè)技術職務任職資格證書、從事計量技術工作年限證明、身份證等)及復印件2份。部分科目免試表可從網站下載,手工填寫即可。
各市要認真做好資格審查工作。相關材料要求審查原件,考生報名表、部分科目免試表和證件復印件要有審查人簽字并加蓋公章,并于6月27日前匯總上報部分科目免試表和相關免試材料復印件各1份進行復審,7月6日前反饋審查結果?荚嚱Y束后,上報合格人員報名表及相關證件復印件各1份進行資格復審;通過資格復審后,由省級職改部門蓋章存入考生本人檔案。對弄虛作假騙取考試資格的應試人員及協(xié)助應試人員騙取考試資格的工作人員,將按照人社部第12號令嚴肅處理。
各市于7月13日前完成如下網站后臺管理工作:1、修改報考人員的錯誤信息;2、對通過資格審查并已交費的報考人員進行收費狀態(tài)確認。
三、凡符合《關于印發(fā)〈注冊計量師制度暫行規(guī)定〉、〈注冊計量師資格考試實施辦法〉和〈注冊計量師資格考試認定辦法〉的通知》(國人部發(fā)〔2006〕40號)文件規(guī)定報考條件的人員,均可報名參加注冊計量師資格考試,各地在組織報名過程中要嚴格審核報考條件。
四、一級注冊計量師資格考試設計量法律法規(guī)及綜合知識(客觀題)、測量數(shù)據(jù)處理與計量專業(yè)實務(客觀題)和計量專業(yè)案例分析(主觀題)3個科目,二級注冊計量師資格考試設計量法律法規(guī)及綜合知識(客觀題)、計量專業(yè)實務與案例分析(客觀題)2個科目。報考人員均須在一個考試年度內通過全部應試科目,方可取得資格證書。
五、考生應考時,應攜帶黑色墨水筆,2B鉛筆,橡皮,無聲無文本編程功能的計算器?紙錾蟼溆胁莞寮,供考生索取,考后收回。
一級注冊計量師計量專業(yè)案例分析為主觀題試卷,在專用的答題卡上作答,全國統(tǒng)一組織實施閱卷工作。請監(jiān)考人員務必在開考前提醒考生:
(一)答題前要認真閱讀應試人員注意事項(試卷封二)和作答須知(答題卡首頁);
(二)必須使用規(guī)定的作答工具作答;
(三)必須在答題卡規(guī)定的區(qū)域內作答。
六、考試結束后將對考試答題信息進行雷同監(jiān)測,如被認定為雷同試卷,將取消當次該科目考試成績(含抄襲人和被抄襲人)。
應考人員應誠信參考,嚴禁*、偽造證件、抄襲、使用通訊工具等作弊行為,并且防范他人抄襲,杜絕試卷雷同。
七、根據(jù)發(fā)改價格[2010]2466號和冀價行費[2007]4號文件有關規(guī)定,收費標準為:報名費每人10元,一級注冊計量師考試每人每科82元(其中代國家收取考務費每人每科22元),二級注冊計量師考試每人每科78元(其中代國家收取考務費每人每科18元)。
八、有關考試大綱和教材事宜請與中國計量測試學會聯(lián)系:010-84626923 84639822
九、我省職稱考試工作監(jiān)督舉報電子信箱:hebzcks@126.com。
查看附件:
1、2012年度注冊計量師資格考試工作計劃
2、年度一級注冊計量師資格考試部分科目免試表
河北省人事考試中心
二〇一二年五月三日
(此件主動公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