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次報考人員填寫完成“報名表”后,請務必認真核對所填信息,確認準確后下載打印(打印后不能再作更改),同時打印“網上交費通知單”。并在“報名表”上誠信聲明處簽名,經所在單位或業(yè)務主管部門初審同意蓋章后,于5月29日至31日,按屬地原則到設區(qū)的市(含義烏市)人事考試機構和價格鑒證管理部門指定的地點進行現場報考條件審查(聯系電話見浙江人事考試網首頁的“辦事指南”欄目)。
在杭的省部屬單位(省部屬單位的區(qū)分請見浙江人事考試網首頁的“問題解答”欄目)的報考人員到省價格鑒證與評估協會(杭州市延安路528號標力大廈22層,上午8:30-11:00,下午2:00-5:00,電話:0571-85067536)進行現場報考條件審查。
現場進行報考條件審查時,須提交報名表、網上交費通知單、所在單位出具的從事價格鑒證相關工作年限證明(附件1),學歷(學位)證書(在國(境)外取得的,需經國務院教育行政部門認可)、相關專業(yè)技術資格證書和職務聘任書原件和復印件,身份證(軍官證)復印件各1份。臺灣居民還應提交《臺灣居民來往大陸通行證》。
各市必須認真審核報考人員提交的報名材料。對符合報考條件的,須收下“報名表”,簽署資格審查意見并蓋章;同時收下工作年限證明,身份證(軍官證)、學歷(學位)證書、相關專業(yè)技術資格證書和職務聘任證書復印件各1份,并在報考人員提交的“網上交費通知單”上蓋章后退回給報考人員。
請各市務必于6月8日前,將已通過報考條件審查人員的“報名表”等報考材料,用特快專遞寄送省人事考試辦公室。
往年已參加過該項考試的續(xù)考人員,應按規(guī)定時間在網上按老考生報名并打印“報名表”(自己保存),不需到現場進行報考條件的審查,只要在完成網上報名后,即可在規(guī)定的交費時間內直接進行網上交費。
經審查符合報考條件的人員和續(xù)考人員,請于6月16日至25日登錄浙江人事考試網在網上交納考試費用。未按規(guī)定時間到現場進行報考條件審查的人員或未按規(guī)定時間交納考試費用的人員,均視為自動放棄考試報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