材料采購合同管理
一、材料采購合同的主要內容
按照《合同法》的分類,材料采購合同屬于買賣合同。國內物資購銷合同的示范文本規(guī)定,合同條款應包括以下幾方面內容:
(1)產品名稱、商標、型號、生產廠家、訂購數量、合同金額、供貨時間及每次供應數量;
(2)質量要求的技術標準、供貨方對質量負責的條件和期限;
(3)交(提)貨地點、方式;
(4)運輸方式及到站、港和費用的負擔責任;
(5)合理損耗及計算方法;
(6)包裝標準、包裝物的供應與回收;
(7)驗收標準、方法及提出異議的期限;
(8)隨機備品、配件工具數量及供應辦法;
(9)結算方式及期限;
(10)如需提供擔保,另立合同擔保書作為合同附件;
(11)違約責任;
(12)解決合同爭議的方法;
(13)其他約定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