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州)旅游局:
為了規(guī)范導游執(zhí)業(yè)行為,強化導游隊伍管理,不斷提升全省導游人員的綜合素質和服務質量,保障旅游者和導游人員的合法權益,促進旅游業(yè)的健康發(fā)展,依據國務院《導游人員管理條例》,國家旅游局《導游人員管理實施辦法》,結合我省工作實際,現就2011年度全省導游人員年審工作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年審范圍
2011年12月31日前在甘肅省依法注冊持卡的導游人員。
二、年審時間
2011年4月1日至5月31日。
三、年審形式
1、組織形式。省局負責組織、指導全省導游人員年審工作并監(jiān)督檢查。各市、州旅游局具體負責組織實施對屬地導游人員的年審考評工作。各導游人員注冊單位、機構負責對所屬導游人員的年審初評工作。受省局委托甘肅旅游培訓中心具體負責導游年審的培訓工作。
2、考評形式。年審以考評為主,考評的內容應包括:當年從事導游業(yè)務情況、扣分情況、接受行政處罰情況、游客反映情況等。考評等級為:通過年審、暫緩通過年審和不予通過年審三種。
3、培訓形式。2011年度導游年審培訓由甘肅旅游培訓中心統一組織,實施網絡化培訓。培訓對象為省內注冊持卡導游;培訓時間可根據導游業(yè)務需要靈活安排,但原則上培訓工作應在導游年審時間開始前結束,年度累計培訓時間不得少于56小時;培訓內容可根據考評內容進行安排。具體辦法由甘肅旅游培訓中心另行通知。
4、申報形式。以注冊單位、機構為基本單元,由市(州)旅游局統一上報省局進行導游人員年審。
四、年審程序
1、注冊持卡導游人員向注冊單位、機構提交年度工作總結報告;
2、注冊持卡導游人員參加年審培訓;
3、導游人員注冊單位、機構對所屬導游人員進行年審初評,并以注冊機構為單位,填報《2011年度導游人員年審登記表》,上報屬地市(州)旅游局考評;
4、市(州)旅游局對注冊單位、機構上報的導游人員依法進行考評,評定等級,簽注培訓機構意見,上報省政府政務大廳省旅游局窗口受理;
5、省政府政務大廳省旅游局窗口受理導游人員年審資料,進行書面審核,提出年審意見,并于當日送達省局監(jiān)督管理處年審;
6、省局監(jiān)督管理處自收到導游年審資料和受理意見之日起,在十個工作日內對導游人員年審送達資料進行數據審核,對符合年審條件的導游IC卡進行年審,上傳國家旅游局導游管理系統。
7、省局監(jiān)督管理處將通過年審的導游IC卡送達省政府政務大廳省旅游局窗口,并通知市(州)旅游局辦理領取通過年審的導游IC卡手續(xù)。
8、市(州)旅游局領取通過年審的導游IC卡,并通知導游人員注冊機構辦理領取通過年審的導游IC卡手續(xù)。
9、導游人員注冊單位、機構領取通過年審的導游IC卡,并通知通過年審的導游人員領取導游IC卡。
10、省局監(jiān)督管理處印發(fā)2011年度導游人員年審工作報告,并在甘肅旅游政務網上進行公告。
五、年審相關問題
。ㄒ唬┠陮徑Y果的運用:
1、通過年審的導游方可上崗從事導游業(yè)務。
2、暫緩通過年審的,通過培訓和整改后,方可重新上崗從事導游業(yè)務。
3、未通過年審不得上崗從事導游業(yè)務。
4、導游人員進行導游活動時,擅自增加或者減少旅游項目的;擅自變更接待計劃的;擅自中止導游活動的,暫扣導游IC卡3至6個月(已經受到“暫扣導游IC卡3至6個月”處罰的除外)。
5、連續(xù)三年未通過年審的依法注銷導游IC卡,并在甘肅旅游政務網上進行公告。
6、連續(xù)三年不參加年審的依法注銷導游IC卡,并在甘肅旅游政務網上進行公告。同時,自注銷之日起三年內不得辦理導游IC卡。
。ǘ┠陮徶校瑢в伪灰婪ǹ鄯值,按照下列情形處理:
1、扣分達到10分的,不予通過年審。
2、累計扣分達到10分的,暫緩通過年審。
3、被扣8分的,全行業(yè)通報。
4、被扣6分的,警告批評。
。ㄈ┚哂小秾в稳藛T管理條例》第五條規(guī)定之情形,或具有下列情形且情節(jié)嚴重的,不予通過年審,吊銷導游IC卡,并予以公告:
1、導游人員未經旅行社委派,私自承攬或者以其他任何方式直接承攬導游業(yè)務,進行導游活動的。
2、導游人員進行導游活動時,有損害國家利益和民族尊嚴的言行的。
3、導游人員進行導游活動時,擅自增加或者減少旅游項目的,或擅自變更接待計劃的,或擅自中止導游活動的。
(四)不參加導游人員年審的,按照下列情形處理:
1、一年未年審的,自年審工作結束之日起,在市(州)旅游局的指導下,在注冊單位、機構的組織下,強化自學三個月,并經年審培訓機構考試合格后,方可領取導游IC卡。
2、連續(xù)兩年未年審的,自年審工作結束之日起,在市(州)旅游局的指導下,在注冊單位、機構的組織下,強化自學六個月,并經年審培訓機構考試合格后,方可領取導游IC卡。
。ㄎ澹┫嚓P事宜的處理
1、各導游注冊單位、機構負責《甘肅省2011年度導游年審培訓登記表》基礎數據的填報(A4紙打。⒏诫娮游臋n上報市(州)旅游局進行導游人員年審考評。
2、省旅游協會導管委、甘肅聯合大學導服中心直接對其注冊導游人員進行年審考評,并經其上級主管部門審核后,依程序上報省局進行導游人員年審。
3、導游人員因不可抗力或意外事件不能參加當年年審的,應當按照年審程序,提交具有法律效力的證明材料,并簽注注冊單位、機構意見,經市(州)旅游局審查后,與導游年審資料一并上報省局。因不可抗力或意外事件不能參加當年年審的,提交具有法律效力證明材料的時間不超過2011年5月31日(年審關網時間)。
4、年審期間,導游因帶團需要不能提交導游IC卡的,市(州)旅游局暫不收回其導游IC卡,可附其注冊單位、機構出具的帶團證明,先行與帶團導游其他年審資料一并上報省局進行書面審核,導游完成帶團任務后,可由市(州)旅游局或導游自行前往省局提交導游IC卡進行數據審核。因帶團需要由市(州)旅游局或自行提交導游IC卡的時間不超過2012年5月31日(年審關網時間)。
5、年審過程中所提供的導游人員基本數據發(fā)生錯誤,或與導游人員管理系統數據不一致時,通知所在市(州)旅游局督促屬地注冊單位、機構提交導游人員相關證件原件及復印件進行校核。經校核,數據無誤的,通過年審;數據虛假的,按照《導游人員管理條例》相關規(guī)定處理。
6、年審期間,原則上不辦理導游IC卡變更手續(xù),因上崗帶團等特殊原因需要同時辦理變更手續(xù)的,其變更應當按照導游人員IC卡變更程序執(zhí)行,一并提交相關變更資料。
7、年審期間,因導游IC卡遺失,不能提交導游IC卡的,應按照導游IC卡遺失補證程序一并提交相關遺失補證資料。其中,導游IC卡掛失公告時間未滿一個月的,可先行進行年審相關程序,待掛失公告期界滿后一并補辦新證。導游IC卡掛失聲明應在《甘肅日報》或《中國旅游報》進行公告。
8、年審期間,原則上不辦理新的導游IC卡,因上崗帶團等特殊情況確實需要辦理新的導游IC卡的,應按照導游IC卡首次申請*或相應程序執(zhí)行。
9、年審期間,省外轉入導游人員未參加轉出省2011年度導游人員年審的,經我省面試合格后,應當參加我省2011年度導游人員年審,一并提交年審、*資料,附轉入證明和面試證明原件。
10、年審期間,省外轉入導游人員一年或連續(xù)兩年未參加轉出省導游人員年審的,按照本通知“五、年審相關問題”之第四條執(zhí)行。
11、根據國家旅游局《導游人員管理實施辦法》,導游人員必須參加導游年審。不參加注冊單位、機構年審初評和培訓不合格者不能參加本年度的年審考評。
12、導游人員管理系統培訓模塊的運行,以年審培訓機構提供的《2011年度導游人員年審培訓情況登記表》為依據進行。
13、2011年度獲得省級以上榮譽稱號,或受到省級以上表彰的注冊持卡導游人員、參加2011年導游人員等級考試取得導游等級資格的注冊持卡導游人員,可不參加2011年度導游年審培訓。但是,必須參加注冊單位、機構的年審初評,接受本年度的年審考評,一并提交相關文件或證書等原件及復印件。
14、各市(州)旅游局按以下要求向省局報送導游人員年審資料:市(州)旅游局年審報告;《市(州)2011年度導游人員年審工作方案》;導游IC卡;《甘肅省2011年度導游人員年審登記表》。
六、工作要求
1、切實提高對導游人員年審工作重要性的認識。導游人員年審工作是對導游人員執(zhí)業(yè)行為的量化審核,通過年審有利于促進導游人員學習總結和慎獨自律意識的增強,提高其政治業(yè)務素質,以此推進導游服務質量的全面提升。各市(州)旅游局,導游注冊單位、機構要高度重視導游人員年審工作,把導游人員年審工作作為推進導游服務質量全面提高的一項重要工作抓緊、抓好、抓實。
2、切實加強對導游人員年審工作的組織領導。各市(州)旅游局,導游注冊單位、機構要成立導游人員年審工作領導小組,主管領導任組長,安排專門的部門、專門的人員負責此項工作,并結合實際,制訂導游人員年審工作方案,精心組織,周密安排,客觀、公正地考評每一位導游人員。
3、切實落實導游人員年審工作的各項任務。各市(州)旅游局要加強對導游注冊單位、機構導游人員年審初評工作的領導,督導導游注冊單位、機構建立導游年審檔案,加強對導游人員的工作培訓和指導,健全導游人員工作情況檢查、考核和獎懲的內部管理機制,全面落實導游人員年審的各項工作。同時,教育導游人員主動服從導游注冊單位、機構的管理,自覺執(zhí)行市(州)旅游局的年審工作計劃,積極參加導游人員年審和導游人員年審培訓。
4、切實保障導游人員年審工作的時間進度。導游人員年審工作時間緊,任務重,工作量大,各市(州)旅游局要嚴格按照《2011年度導游IC卡年審報送時間安排表》合理安排好本市(州)的年審工作計劃。按時上報本市(州)導游人員年審資料(A4紙打印,一并上報《2011年度導游年審培訓登記表》電子文檔),確保全省導游人員年審工作順利進行。
5、優(yōu)化培訓模式,切實提升導游人員年審培訓質量。各市(州)旅游局應當積極配合年審培訓機構,依據該《通知》精神,優(yōu)化創(chuàng)新、務實規(guī)范、便捷高效的完成此次導游人員年審培訓工作,全面提升全省導游人員年審工作水平。
此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