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吉林社會工作者考試報名條件
社會 工作者 | 社會 工作師 | 取得社會工作專業(yè)博士學位 | 不限 | |||||||||
取得社會工作專業(yè)碩士學位 | 從事社會工作滿 1 年 | |||||||||||
取得社會工作專業(yè)大學本科學歷 | 從事社會工作滿 3年 | |||||||||||
取得社會工作專業(yè)大專學歷 | 從事社會工作滿 4 年 | |||||||||||
取得其他專業(yè)大專及以上學歷或學位 | 從事社會工作年限相應增加 2 年 | |||||||||||
高中或者中專學歷,并取得助理社會工作師職業(yè)水平證書后 | 從事社會工作滿 6 年 | |||||||||||
助理社會工作師 | 社會工作專業(yè)本科應屆畢業(yè)生 | 學生證和學校應屆畢業(yè)生證明 | ||||||||||
取得社會工作專業(yè)大專學歷 | 從事社會工作滿2年 | |||||||||||
取得其他專業(yè)本科及以上學歷 | 從事社會工作滿2年 | |||||||||||
取得其他專業(yè)大專學歷 | 從事社會工作滿4年 | |||||||||||
取得高中或者中專學歷 | 從事社會工作滿4年 | |||||||||||
1、助理社會工作師考試的人員,須在1個考試年度內通過全部科目的考試。 2、社會工作師考試成績實行2年為一個周期的滾動管理辦法,參加考試的人員應在連續(xù)2個考試年度內通過全部科目的考試。 3、通過考試取得社會工作者職業(yè)水平證書的人員,可聘任相應級別專業(yè)技術職務。 |
更多信息請見:2012年吉林社會工作者考試報名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