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地級以上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人力資源)局考試機構,省直及中央駐粵有關單位: 根據(jù)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人事考試中心《關于做好2012年度土地登記代理人職業(yè)資格考試考務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12〕3號),現(xiàn)將我省考務工作事項通知如下: 一、報名辦法 報名分兩個步驟:網上報名、交費確認。 。ㄒ唬┚W上報名 網上報名時間:2012年2月20日9:00-3月16日17:00。 考生在上述時間登錄“廣東省人事考試局專業(yè)資格考試網”(www.gdkszx.com.cn)進入我省土地登記代理人職業(yè)資格考試網上報名系統(tǒng)報名。報考條件和提交材料要求見附件1。 。ǘ┙毁M確認 交費確認按照屬地原則進行。省直及中央駐穗單位考生登錄省人事考試局網站進行網上交費。各市交費及報名確認的辦法、時間、地點由各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人力資源)局考試管理機構確定后公布,各市考生請查詢所在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人力資源)局考試管理機構網站通知。 省直報名點采用網上交費、考后審核方式。省直報名點網上交費截止時間:2012年3月16日17:00。網上交費完畢即完成報名所有手續(xù),考前無需進行現(xiàn)場確認。報名后,考生須立即下載打印《報名發(fā)證登記表》,該表要與報名相關材料一起交所在單位人事部門審核蓋章并自行留存,考試合格者需提交此表。省直考生全部科目成績合格后按網上公布的時間到省人事考試局提交報名表及相片等相關資料。 各市考試管理機構對考生報名資料進行審核,并在2012年3月27日前向省人事考試局上報報名人數(shù)匯總表。考后收到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或省人事考試局)公布的合格人員名單文件后,于7個工作日內完成對成績合格人員復核,并將合格人員報名資料報送省人事考試局。 二、考試時間及科目
考 試 時 間 | 科 目 | |
6月16日 | 9:00-11:00 | 土地登記相關法律知識 |
14:00-16:00 | 土地權利理論與方法 | |
6月17日 | 9:00-11:00 | 地籍調查(自備函數(shù)計算器) |
14:00-16:30 | 土地登記代理實務(自備計算器) |
附件1
2012年度土地登記代理人職業(yè)資格考試報考條件和提交材料要求
一、報考條件 凡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具備下列條件之一的,可申請參加土地登記代理人職業(yè)資格考試。 。ㄒ唬┚邆湎铝袟l件之一的,可報名參加全部科目考試(報考級別為“考全科”): 1.取得理工、經濟、法律類大學?茖W歷,工作滿6年,其中從事土地登記代理相關工作滿4年; 2.取得理工、經濟、法律類大學本科學歷,工作滿4年,其中從事土地登記代理相關工作滿2年; 3.取得理工、經濟、法律類雙學士學位或研究生班畢業(yè),工作滿3年,其中從事土地登記代理相關工作滿1年; 4.取得理工、經濟、法律類碩士學位,工作滿2年,其中從事土地登記代理相關工作滿1年; 5.取得理工、經濟、法律類博士學位,從事土地登記代理相關工作滿1年。 按照《關于2001年上半年各專業(yè)資格考試有關問題的通知》(人辦發(fā)〔2000〕100號)規(guī)定,專業(yè)工作年限截止日期為2012年年底。 。ǘ┟庠嚥糠挚颇浚▓罂技墑e為“免二科”)的條件: 2002年12月18日前,按國家統(tǒng)一規(guī)定已受聘擔任高級專業(yè)技術職務的人員,可免試《土地權利理論與方法》和《地籍調查》2個科目,只參加《土地登記相關法律知識》和《土地登記代理實務》2個科目的考試,并在一個考試年度內通過應試科目,即可取得土地登記代理人職業(yè)資格證書。 獲準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就業(yè)的外籍人員及港、澳、臺地區(qū)的專業(yè)人員,符合本條件要求的,也可報名參加土地登記代理人職業(yè)資格考試。 二、提交材料要求 1.《2012年度土地登記代理人職業(yè)資格考試報名發(fā)證登記表》(考生從網上自行下載,用A4紙雙面打印,經單位審核蓋章)一份。 2.本人有效身份證、學歷(位)證書原件和復印件各一份,以非全日制學歷報考的人員,還須提交之前所取得的全日制學歷證書原件和復印件一份。 3.報名開始前半年內的大一寸彩色免冠證件照片2張,點貼在身份證復印件空白處,所交照片須與上傳照片一致。 4.符合免試部分科目條件的考生還須提供2002年12月18日前已受聘擔任高級專業(yè)技術職務的資格證與聘書的原件和復印件各一份。 5.外省市轉入考生需提交轉考證明。 以上所附材料原件核對后退回,復印件均須使用A4紙,并加蓋驗印公章,由驗證人簽名。 考生對提交的報考資歷、學歷的真實性、有效性負責。在報考階段如提交虛假、無效資歷、學歷的,一經發(fā)現(xiàn),取消報考資格;已參加考試成績合格的,取消已取得專業(yè)技術資格,不給予發(fā)放資格證書。情節(jié)嚴重者,兩年內不得參加專業(yè)技術人員資格考試。 各市考生報考資格的審核由所在地考試管理機構負責! 附件2
2012年度土地登記代理人職業(yè)資格考試報名發(fā)證登記表報名點:報名序號:
姓名 | 性別 | 身份證號 | 照 片 (大一寸) | |||||||||||||||||||||
國籍地區(qū) | 學歷 | 學 位 | ||||||||||||||||||||||
畢業(yè)院校 | 所學專業(yè) | |||||||||||||||||||||||
畢業(yè)時間 | 專業(yè)名稱 | |||||||||||||||||||||||
專業(yè)技術職務 | 獲得證書時間 | 從事土地登記代理相關工作年限 | ||||||||||||||||||||||
工作單位 | 手機號碼 | |||||||||||||||||||||||
通信地址 | 郵政編碼 | |||||||||||||||||||||||
報考級別 | 是否符合免試部分科目條件 | 上一年檔案號 | ||||||||||||||||||||||
通 過 科 目 | 2012年報考科目 | |||||||||||||||||||||||
工 作 簡 歷 | ||||||||||||||||||||||||
起 止 年 月 | 單 位 名 稱 | 從事何種專業(yè)工作 | ||||||||||||||||||||||
省直報名點考生考后證書領取方式選擇(請在□內打“√”):□自;□特快專遞。 一、填表注意事項: 1.此表由考生在完成網上報名后直接下載,用A4紙雙面打印,交單位審核蓋章。 2.此表“單位審核”欄由單位填寫。單位對報考者所填內容,提交的材料(含照片)等是否真實進行審核確認,加蓋公章。 3.考生對提交材料的準確性負責,網上確認的報名信息不得自行修改。 二、報名必須提交的報考材料: 1.此表一式一份。 2.本人有效身份證、學歷(位)證書原件及復印件各一份,以非全日制學歷報考的人員,還須提交之前所取得的全日制學歷證書 原件和復印件一份。 3.報名開始前半年內的大一寸彩色免冠證件照片2張,點貼在身份證復印件空白處,所交照片須與上傳照片一致。 4.符合免試部分科目條件的考生還須提供2002年12月18日前已受聘擔任高級專業(yè)技術職務的資格證與聘書的原件與復印件各一份。 5.外省市轉入考生需提交轉考證明。 以上所附材料原件核對后退回,復印件均須用A4紙并加蓋驗印公章,由驗證人簽名。 三、聲明: 我提交的證件材料真實準確,本表所填的內容與網上報名內容一致。如不真實、準確、一致,我負由此引起的后果。
報考者(本人簽名): 年 月 日
注:1.單位審核欄內,經辦人不簽名(蓋章),不予受理。
2.審批與發(fā)證機構審核蓋章欄由省人事考試局審核蓋章。
3.發(fā)證后,考生應將此表交回單位存入個人檔案中。
附件3
2012年度土地登記代理人職業(yè)資格考試科目及其代碼對應表
名稱 | 級別 | 專業(yè) | 科目 |
32.土地登記代理人 | ⒉免二科 | 01.土地登記 代理人 | 1.土地登記相關法律知識 |
4.土地登記代理實務 | |||
⒋考全科 | 01.土地登記 代理人 | 1.土地登記相關法律知識 | |
2.土地權利理論與方法 | |||
3.地籍調查 | |||
4.土地登記代理實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