寧夏2011年成人高考錄取辦法具體如下:
1.寧夏回族自治區(qū)各類成人高等學校招生全部實行遠程網(wǎng)錄取。各招生院校、函授站(點)錄取工作一律在本學;虮締挝痪W(wǎng)上進行;錄取期間,各招生院校、函授站(點)可向錄取點派駐聯(lián)絡員,辦理相關事宜。
2.寧夏教育考試院依據(jù)學校上線人數(shù)和招生計劃,將考生檔案按考生第一志愿一次性投放給招生學;虼k單位;招生學校在規(guī)定時間內審查并提出錄取新生名單,提交寧夏教育考試院審批;招生學校按審批后的錄取名單簽發(fā)錄取通知書。
3.為確保錄取工作的順利進行,各成人招生院校、函授站(點)在11月上旬及時到寧夏教育考試院查詢本校生源情況,制定錄取方案;錄取工作開始后,及時下載考生投檔信息,按時上傳錄取信息。
4.錄取工作將于12月上旬進行(具體時間另行通知)。
首次錄取工作結束后,招生學校應對錄取的新生進行報到注冊;12月底前錄取工作結束。
5.上線合格考生于12月中、下旬到報名所在地考試中心查詢錄取結果,亦可登錄www.nxks.nx.edn.cn(寧夏教育考試院信息網(wǎng))查詢。
6.在錄取工作后期,各招生院校、函授站(點)根據(jù)考生上線
情況,核定學校生源,提出計劃調整方案,在規(guī)定時間內,提交教
育部全國成人高校招生計劃調整網(wǎng)審核通過。
7.因學校錄取滿額或不足開班名額而未被錄取的線上考生,由
招生院校征求考生本人意見,經(jīng)考生本人書面同意后可調劑到同類
別中其它相同或相近的專業(yè)學習。
8.因考生個人原因,專業(yè)或院校志愿需要調整的,由考生本人提出書面申請,經(jīng)原報考學校簽字同意,交由申請調整的學校匯總,報寧夏教育考試院統(tǒng)一調劑。
1.寧夏回族自治區(qū)各類成人高等學校招生全部實行遠程網(wǎng)錄取。各招生院校、函授站(點)錄取工作一律在本學;虮締挝痪W(wǎng)上進行;錄取期間,各招生院校、函授站(點)可向錄取點派駐聯(lián)絡員,辦理相關事宜。
2.寧夏教育考試院依據(jù)學校上線人數(shù)和招生計劃,將考生檔案按考生第一志愿一次性投放給招生學;虼k單位;招生學校在規(guī)定時間內審查并提出錄取新生名單,提交寧夏教育考試院審批;招生學校按審批后的錄取名單簽發(fā)錄取通知書。
3.為確保錄取工作的順利進行,各成人招生院校、函授站(點)在11月上旬及時到寧夏教育考試院查詢本校生源情況,制定錄取方案;錄取工作開始后,及時下載考生投檔信息,按時上傳錄取信息。
4.錄取工作將于12月上旬進行(具體時間另行通知)。
首次錄取工作結束后,招生學校應對錄取的新生進行報到注冊;12月底前錄取工作結束。
5.上線合格考生于12月中、下旬到報名所在地考試中心查詢錄取結果,亦可登錄www.nxks.nx.edn.cn(寧夏教育考試院信息網(wǎng))查詢。
6.在錄取工作后期,各招生院校、函授站(點)根據(jù)考生上線
情況,核定學校生源,提出計劃調整方案,在規(guī)定時間內,提交教
育部全國成人高校招生計劃調整網(wǎng)審核通過。
7.因學校錄取滿額或不足開班名額而未被錄取的線上考生,由
招生院校征求考生本人意見,經(jīng)考生本人書面同意后可調劑到同類
別中其它相同或相近的專業(yè)學習。
8.因考生個人原因,專業(yè)或院校志愿需要調整的,由考生本人提出書面申請,經(jīng)原報考學校簽字同意,交由申請調整的學校匯總,報寧夏教育考試院統(tǒng)一調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