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湖南政法干警考試時間為9月17日-9月18日,共兩天。
①高中起點大專層次
2011年9月17日9:00-11:00 行政職業(yè)能力測試
2011年9月17日14:00-16:30 申論
2011年9月18日 9:00-11:30 文化綜合(歷史、地理、政治)考試
②本科第二學位層次
2011年9月17日9:00-11:00 行政職業(yè)能力測試
2011年9月17日14:00-16:30 申論
2011年9月18日9:00-11:30 民法學
2011年湖南政法干警考試內容:包括公務員公共科目考試(以下簡稱公務員考試)和教育入學考試(以下簡稱教育考試)?荚嚪秶灾泄仓醒虢M織部、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教育部分別制定的《考試大綱》為準。
2011年湖南政法干警考試地點:設在各市州,考生必須按報名時選擇筆試的市州參加筆試,具體考場安排詳見考生自行下載的準考證。
2011年湖南政法干警考試最低開考比例:
參加筆試的人員比例不低于1:5。對達不到開考比例的職位,由省公務員主管部門根據報考人數和單位實際需要進行調整。招錄計劃調整公告在湖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網、湖南人事考試網上公布。
2011年湖南政法干警考試加分:
對應征入伍的高校畢業(yè)生退役后報考的,教育考試總成績加10分。
符合加分條件的考生在網上填寫《湖南省基層政法干警招錄培養(yǎng)報名登記表》的同時填寫加分欄目。報名時未填寫加分項目的人員,不再進行加分。
對應征入伍的高校畢業(yè)生退役后報考的加分審核由縣市區(qū)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人事)局初審,市州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人事)局匯總,報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核定后進行公示。
2011年湖南政法干警考試總成績計算公式:
筆試總成績=(行政職業(yè)能力測驗成績+申論成績)÷2×50%+(教育考試總成績÷教育考試總分×100)×50%
考生筆試成績將在湖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網、湖南人事考試網上公布。
>>2011年湖南政法干警考試公告
①高中起點大專層次
2011年9月17日9:00-11:00 行政職業(yè)能力測試
2011年9月17日14:00-16:30 申論
2011年9月18日 9:00-11:30 文化綜合(歷史、地理、政治)考試
②本科第二學位層次
2011年9月17日9:00-11:00 行政職業(yè)能力測試
2011年9月17日14:00-16:30 申論
2011年9月18日9:00-11:30 民法學
2011年湖南政法干警考試內容:包括公務員公共科目考試(以下簡稱公務員考試)和教育入學考試(以下簡稱教育考試)?荚嚪秶灾泄仓醒虢M織部、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教育部分別制定的《考試大綱》為準。
2011年湖南政法干警考試地點:設在各市州,考生必須按報名時選擇筆試的市州參加筆試,具體考場安排詳見考生自行下載的準考證。
2011年湖南政法干警考試最低開考比例:
參加筆試的人員比例不低于1:5。對達不到開考比例的職位,由省公務員主管部門根據報考人數和單位實際需要進行調整。招錄計劃調整公告在湖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網、湖南人事考試網上公布。
2011年湖南政法干警考試加分:
對應征入伍的高校畢業(yè)生退役后報考的,教育考試總成績加10分。
符合加分條件的考生在網上填寫《湖南省基層政法干警招錄培養(yǎng)報名登記表》的同時填寫加分欄目。報名時未填寫加分項目的人員,不再進行加分。
對應征入伍的高校畢業(yè)生退役后報考的加分審核由縣市區(qū)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人事)局初審,市州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人事)局匯總,報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核定后進行公示。
2011年湖南政法干警考試總成績計算公式:
筆試總成績=(行政職業(yè)能力測驗成績+申論成績)÷2×50%+(教育考試總成績÷教育考試總分×100)×50%
考生筆試成績將在湖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網、湖南人事考試網上公布。
>>2011年湖南政法干警考試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