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廣東省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所屬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公告
廣 東省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為中共廣東省委工作部門,正廳級。下設省行政體制改革研究中心和省政務和公益機構域名注冊服務中心兩個事業(yè)單位。其中,研究中心為公益一類事業(yè)單位,經費來源為財政補助一類。主要任務:圍繞行政體制改革和機構編制管理工作,開展相關理論研究、對策研究和學術交流,圍繞省編辦中心工 作開展調研,協(xié)助確定調研課題和組織課題評審;協(xié)助宣傳和普及有關行政體制改革和機構編制管理的業(yè)務知識和法律知識;承擔省編辦相關業(yè)務培訓工作和會議的組織實施工作;承擔機關電子政務和信息化建設日常工作,承擔省編辦網站運行維護等。域名中心為公益二類事業(yè)單位,經費來源為財政補助二類。主要任務:組織 全省政務和公益專用中文域名注冊工作,審核域名注冊申請和信息變更,認定擬注冊域名機構主體身份真實性;更新維護數據并匯總上報,代收相關費用;承擔域名的宣傳推廣、業(yè)務咨詢等工作。
為加強人才隊伍建設,增強機構編制研究及域名工作力量,為機構編制工作提供智力支持,根據《廣東省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辦法》(廣東省人民政府令第139號)及有關規(guī)定,堅持公開、平等、競爭、擇優(yōu)的原則,面向社會公開招聘人員,公告如下:
一、招聘崗位、人數及資格條件
研究中心招聘1人,域名中心招聘3人。詳見《廣東省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所屬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崗位計劃表》(附件1)。
二、薪酬待遇
聘用人員納入事業(yè)編制,執(zhí)行國家和省有關政策規(guī)定的薪酬待遇。
三、招聘范圍
面向全日制普通高等學校應屆畢業(yè)生(含2009年、2010年已辦理暫緩就業(yè)手續(xù)且未就業(yè)的畢業(yè)生和2011年應屆畢業(yè)生,其中2011年畢業(yè)生須于2011年9月30日前取得相應畢業(yè)證書、學位證書)和社會人員公開招聘。
四、報名與資格審核
(一)報名基本條件。
1、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符合國家計劃生育政策有關規(guī)定。
2、思想政治素質好,遵紀守法,作風正派,團隊合作意識強。
3、身體健康。
4、具備崗位所需的專業(yè)知識。
5、中共黨員。
6、非廣州市常住戶口人員應符合廣州市人口準入基本條件,即具有國民教育序列研究生學歷并有博士學位或出國留學并在國外取得博士學位的人員年齡須在45周歲以下;具有國民教育序列研究生學歷并有碩士學位和中級專業(yè)技術資格、執(zhí)業(yè)資格(不包括助理級執(zhí)業(yè)資格,下同)或在國外取得碩士學位的人員年齡須在40周歲以下;具有普通高等教育本科以上學歷并有學士以上學位的人員年齡須在35周歲以下;具有普通高等教育大專以上學歷,同時具有相關專業(yè)的中級專業(yè)技術資格、執(zhí)業(yè)資格的人員年齡須在35周歲以下等。
涉嫌違法違紀,正在接受審查尚未作出結論的,或有其他不符合事業(yè)單位招聘條件的人員,不得應聘。
(二)報名時間
2011年7月28日至8月5日。
(三)報名形式
1、網上報名。應聘人員在規(guī)定的時間內登陸廣東組織工作網或廣東省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網站下載填寫《廣東省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報名表》(下稱《報名表》,附件2),發(fā)送到省編辦招聘工作郵箱(gdbb@gd.gov.cn)。
2、郵寄報名。應聘人員將《報名表》及有關證明材料郵寄到省編辦綜合處,郵件寄出的郵戳時間不得超過報名截止時間。
以上兩種報名方式,應聘人員均須通過電話與招聘聯(lián)系人進行確認,報名方為有效。
(三)報名要求
應聘人員要保證所填報信息的真實性,如因個人填報信息失實,或不符合招聘條件和崗位要求而被取消應聘資格的,由本人負責。每位應聘人員只可應聘1個崗位。報名時與考試時使用的照片應保持一致。
(四)聯(lián)系方式
聯(lián)系部門:省編辦綜合處。
聯(lián)系電話:020-83133942。
郵政編碼:510045。
郵箱地址:gdbb@gd.gov.cn。
郵寄地址:廣州市東風中路309號廣東大廈19樓省編辦綜合處。
(五)資格審核
1、初審。省編辦根據收到的報名材料,按照招聘條件對報名人員資格進行初審,初審通過后,將符合報名條件的人員名單在省編辦門戶網站上公布,并通知有關人員。
2、復審。報考人員須持有關資料,在筆試前1天到省編辦綜合處進行資格復審。復審的資料包括:
①身份證原證及復印件;
②學歷、學位證書原件和復印件;
③獲獎證明原件及復印件(發(fā)表論著的需提供該期期刊或著作原本);
④近期一寸免冠正面照片2張(與網上或郵寄報名時所用的照片一致);
⑤個人簡歷。普通高校應屆畢業(yè)生還須提供畢業(yè)生就業(yè)推薦表和在校學習成績單。
復審合格發(fā)給筆試準考證。
五、考試
考試采取“筆試+面試”的方式進行。
(一)筆試
1、內容:公共基礎知識、政治常識、法律常識和應聘崗位必需的專業(yè)知識,不指定參考書。
2、方式:統(tǒng)一集中考試,時間地點另行通知?忌窗匆(guī)定時間到達考場或中途擅自離開考場的,視為放棄考試。
3、成績:采用百分制,并按四舍五入計算到小數點后一位。以60分為合格分數線,低于60分的,不能進入面試。筆試結束后10個工作日內,成績通過省編辦門戶網站公布。
考生對自己的筆試分數有疑問的,可以在分數公布之日起3個工作日內,下載并填寫《考生查分登記表》(附件3),送省編辦綜合處申請查分。每個考生只能申請查分。查分的范圍限于:主觀題卷面有無漏評,分數的計算、合分、登分是否有誤的;客觀題答題卡作答而無考試成績的;有違紀、違規(guī)、異常記錄的。
(二)面試
在筆試成績合格者中,從高到低按1:3的比例確定面試人選。面試人選名單和面試具體時間、地點在筆試結束后20個工作日內在省編辦門戶網站公布,并逐一通知面試人員。
1、組織實施。由省編辦負責,采取結構化面試方式,對面試對象的基本素質和適應崗位要求的業(yè)務素質及潛能進行綜合考評。
考生須憑本人有效身份證明原件和準考證,在考試前30分鐘到達面試候考室,統(tǒng)一抽簽確定面試順序,未按時到達面試候考室或中途擅離考場的視為放棄考試。
2、成績。采用百分制,并按四舍五入計算到小數點后一位。以60分為合格分數線。
考試總成績=筆試成績×50%+面試成績×50%?偝煽円60分為合格分數線。
六、體檢與考察
(一)體檢。在考試總成績合格者中,從高分到低分等額確定參加體檢人選。體檢由省編辦統(tǒng)一組織,按《廣東省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人員體檢實施細則(試行)》執(zhí)行,費用由省編辦負責。
(二)考察。省編辦按《廣東省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考核工作實施細則》對體檢合格者進行考察。
(三)體檢、考察不合格按該應聘崗位考試總成績由高分到低分在合格者中依次等額替補。
七、公示與聘用
經考察合格的考生確定為擬聘人選,名單通過廣東組織工作網和省編辦門戶網站進行公示,公示時間為7個工作日。擬聘人選經公示無異議的,由省編辦按有關規(guī)定辦理聘用手續(xù)。
八、有關情況說明
本公告由省編辦負責解釋。招聘工作由省編辦紀檢監(jiān)察部門負責監(jiān)督,舉報或投訴電話:020—83133941。
附件:1、廣東省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所屬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崗位計劃表
2、廣東省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報名表
3、考生查分登記表
廣東省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
二○一一年七月十四日
廣 東省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為中共廣東省委工作部門,正廳級。下設省行政體制改革研究中心和省政務和公益機構域名注冊服務中心兩個事業(yè)單位。其中,研究中心為公益一類事業(yè)單位,經費來源為財政補助一類。主要任務:圍繞行政體制改革和機構編制管理工作,開展相關理論研究、對策研究和學術交流,圍繞省編辦中心工 作開展調研,協(xié)助確定調研課題和組織課題評審;協(xié)助宣傳和普及有關行政體制改革和機構編制管理的業(yè)務知識和法律知識;承擔省編辦相關業(yè)務培訓工作和會議的組織實施工作;承擔機關電子政務和信息化建設日常工作,承擔省編辦網站運行維護等。域名中心為公益二類事業(yè)單位,經費來源為財政補助二類。主要任務:組織 全省政務和公益專用中文域名注冊工作,審核域名注冊申請和信息變更,認定擬注冊域名機構主體身份真實性;更新維護數據并匯總上報,代收相關費用;承擔域名的宣傳推廣、業(yè)務咨詢等工作。
為加強人才隊伍建設,增強機構編制研究及域名工作力量,為機構編制工作提供智力支持,根據《廣東省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辦法》(廣東省人民政府令第139號)及有關規(guī)定,堅持公開、平等、競爭、擇優(yōu)的原則,面向社會公開招聘人員,公告如下:
一、招聘崗位、人數及資格條件
研究中心招聘1人,域名中心招聘3人。詳見《廣東省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所屬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崗位計劃表》(附件1)。
二、薪酬待遇
聘用人員納入事業(yè)編制,執(zhí)行國家和省有關政策規(guī)定的薪酬待遇。
三、招聘范圍
面向全日制普通高等學校應屆畢業(yè)生(含2009年、2010年已辦理暫緩就業(yè)手續(xù)且未就業(yè)的畢業(yè)生和2011年應屆畢業(yè)生,其中2011年畢業(yè)生須于2011年9月30日前取得相應畢業(yè)證書、學位證書)和社會人員公開招聘。
四、報名與資格審核
(一)報名基本條件。
1、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符合國家計劃生育政策有關規(guī)定。
2、思想政治素質好,遵紀守法,作風正派,團隊合作意識強。
3、身體健康。
4、具備崗位所需的專業(yè)知識。
5、中共黨員。
6、非廣州市常住戶口人員應符合廣州市人口準入基本條件,即具有國民教育序列研究生學歷并有博士學位或出國留學并在國外取得博士學位的人員年齡須在45周歲以下;具有國民教育序列研究生學歷并有碩士學位和中級專業(yè)技術資格、執(zhí)業(yè)資格(不包括助理級執(zhí)業(yè)資格,下同)或在國外取得碩士學位的人員年齡須在40周歲以下;具有普通高等教育本科以上學歷并有學士以上學位的人員年齡須在35周歲以下;具有普通高等教育大專以上學歷,同時具有相關專業(yè)的中級專業(yè)技術資格、執(zhí)業(yè)資格的人員年齡須在35周歲以下等。
涉嫌違法違紀,正在接受審查尚未作出結論的,或有其他不符合事業(yè)單位招聘條件的人員,不得應聘。
(二)報名時間
2011年7月28日至8月5日。
(三)報名形式
1、網上報名。應聘人員在規(guī)定的時間內登陸廣東組織工作網或廣東省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網站下載填寫《廣東省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報名表》(下稱《報名表》,附件2),發(fā)送到省編辦招聘工作郵箱(gdbb@gd.gov.cn)。
2、郵寄報名。應聘人員將《報名表》及有關證明材料郵寄到省編辦綜合處,郵件寄出的郵戳時間不得超過報名截止時間。
以上兩種報名方式,應聘人員均須通過電話與招聘聯(lián)系人進行確認,報名方為有效。
(三)報名要求
應聘人員要保證所填報信息的真實性,如因個人填報信息失實,或不符合招聘條件和崗位要求而被取消應聘資格的,由本人負責。每位應聘人員只可應聘1個崗位。報名時與考試時使用的照片應保持一致。
(四)聯(lián)系方式
聯(lián)系部門:省編辦綜合處。
聯(lián)系電話:020-83133942。
郵政編碼:510045。
郵箱地址:gdbb@gd.gov.cn。
郵寄地址:廣州市東風中路309號廣東大廈19樓省編辦綜合處。
(五)資格審核
1、初審。省編辦根據收到的報名材料,按照招聘條件對報名人員資格進行初審,初審通過后,將符合報名條件的人員名單在省編辦門戶網站上公布,并通知有關人員。
2、復審。報考人員須持有關資料,在筆試前1天到省編辦綜合處進行資格復審。復審的資料包括:
①身份證原證及復印件;
②學歷、學位證書原件和復印件;
③獲獎證明原件及復印件(發(fā)表論著的需提供該期期刊或著作原本);
④近期一寸免冠正面照片2張(與網上或郵寄報名時所用的照片一致);
⑤個人簡歷。普通高校應屆畢業(yè)生還須提供畢業(yè)生就業(yè)推薦表和在校學習成績單。
復審合格發(fā)給筆試準考證。
五、考試
考試采取“筆試+面試”的方式進行。
(一)筆試
1、內容:公共基礎知識、政治常識、法律常識和應聘崗位必需的專業(yè)知識,不指定參考書。
2、方式:統(tǒng)一集中考試,時間地點另行通知?忌窗匆(guī)定時間到達考場或中途擅自離開考場的,視為放棄考試。
3、成績:采用百分制,并按四舍五入計算到小數點后一位。以60分為合格分數線,低于60分的,不能進入面試。筆試結束后10個工作日內,成績通過省編辦門戶網站公布。
考生對自己的筆試分數有疑問的,可以在分數公布之日起3個工作日內,下載并填寫《考生查分登記表》(附件3),送省編辦綜合處申請查分。每個考生只能申請查分。查分的范圍限于:主觀題卷面有無漏評,分數的計算、合分、登分是否有誤的;客觀題答題卡作答而無考試成績的;有違紀、違規(guī)、異常記錄的。
(二)面試
在筆試成績合格者中,從高到低按1:3的比例確定面試人選。面試人選名單和面試具體時間、地點在筆試結束后20個工作日內在省編辦門戶網站公布,并逐一通知面試人員。
1、組織實施。由省編辦負責,采取結構化面試方式,對面試對象的基本素質和適應崗位要求的業(yè)務素質及潛能進行綜合考評。
考生須憑本人有效身份證明原件和準考證,在考試前30分鐘到達面試候考室,統(tǒng)一抽簽確定面試順序,未按時到達面試候考室或中途擅離考場的視為放棄考試。
2、成績。采用百分制,并按四舍五入計算到小數點后一位。以60分為合格分數線。
考試總成績=筆試成績×50%+面試成績×50%?偝煽円60分為合格分數線。
六、體檢與考察
(一)體檢。在考試總成績合格者中,從高分到低分等額確定參加體檢人選。體檢由省編辦統(tǒng)一組織,按《廣東省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人員體檢實施細則(試行)》執(zhí)行,費用由省編辦負責。
(二)考察。省編辦按《廣東省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考核工作實施細則》對體檢合格者進行考察。
(三)體檢、考察不合格按該應聘崗位考試總成績由高分到低分在合格者中依次等額替補。
七、公示與聘用
經考察合格的考生確定為擬聘人選,名單通過廣東組織工作網和省編辦門戶網站進行公示,公示時間為7個工作日。擬聘人選經公示無異議的,由省編辦按有關規(guī)定辦理聘用手續(xù)。
八、有關情況說明
本公告由省編辦負責解釋。招聘工作由省編辦紀檢監(jiān)察部門負責監(jiān)督,舉報或投訴電話:020—83133941。
附件:1、廣東省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所屬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崗位計劃表
2、廣東省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報名表
3、考生查分登記表
廣東省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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