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云南省發(fā)展和改革委員會公開選調的條件
(一)基本條件
1.堅持四項基本原則,思想政治素質好,熱愛發(fā)展改革工作,有較強的事業(yè)心、責任感,遵紀守法,團結協(xié)作,廉潔奉公;
2.具有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
3.在全省州(市)及以下機關(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單位)工作滿5年以上(截止時間為2011年6月30日),行政職務為主任科員及以下職務的人員;
4.年齡在40周歲以下(1971年7月1日以后出生);
5.歷年年度考核為稱職及以上等次;
6.具有正常履職的身體條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員,不能參加公開選調:
1.受過黨紀、政紀處分的;
2.涉嫌違紀違法,正在接受有關部門審查處理的;
3.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等有關規(guī)定,其他不宜辦理轉任情形的。
(二)崗位具體要求
報名人員在具備基本資格條件的基礎上,還應符合選調崗位的如下具體要求:
省發(fā)展和改革委員會醫(yī)藥衛(wèi)生體制改革處:醫(yī)藥學學科或經濟及經貿管理學科畢業(yè);能熟練掌握計算機運用與維護;具有較強的公文寫作、文檔處理、會議組織和綜合協(xié)調能力。
省發(fā)展和改革委員會民航辦公室:經濟學類或社會學類專業(yè)畢業(yè);熟悉項目管理工作,有一定的文字功底和組織、協(xié)調能力,計算機操作熟練。
省物價局綜合處:建筑學類專業(yè)畢業(yè),熟悉建筑工程概算、工程造價、標準定額、預算及基建財務。
省物價局價格管理處:經濟及經貿管理學科畢業(yè),從事經濟管理工作2年以上,具有較強的文字功底,計算機操作熟練。
(一)基本條件
1.堅持四項基本原則,思想政治素質好,熱愛發(fā)展改革工作,有較強的事業(yè)心、責任感,遵紀守法,團結協(xié)作,廉潔奉公;
2.具有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
3.在全省州(市)及以下機關(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單位)工作滿5年以上(截止時間為2011年6月30日),行政職務為主任科員及以下職務的人員;
4.年齡在40周歲以下(1971年7月1日以后出生);
5.歷年年度考核為稱職及以上等次;
6.具有正常履職的身體條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員,不能參加公開選調:
1.受過黨紀、政紀處分的;
2.涉嫌違紀違法,正在接受有關部門審查處理的;
3.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等有關規(guī)定,其他不宜辦理轉任情形的。
(二)崗位具體要求
報名人員在具備基本資格條件的基礎上,還應符合選調崗位的如下具體要求:
省發(fā)展和改革委員會醫(yī)藥衛(wèi)生體制改革處:醫(yī)藥學學科或經濟及經貿管理學科畢業(yè);能熟練掌握計算機運用與維護;具有較強的公文寫作、文檔處理、會議組織和綜合協(xié)調能力。
省發(fā)展和改革委員會民航辦公室:經濟學類或社會學類專業(yè)畢業(yè);熟悉項目管理工作,有一定的文字功底和組織、協(xié)調能力,計算機操作熟練。
省物價局綜合處:建筑學類專業(yè)畢業(yè),熟悉建筑工程概算、工程造價、標準定額、預算及基建財務。
省物價局價格管理處:經濟及經貿管理學科畢業(yè),從事經濟管理工作2年以上,具有較強的文字功底,計算機操作熟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