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西藏高考,外語選考非英語語種的考生一律在拉薩考試
西藏自治區(qū)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全國統一考試科目設置為“3+文科綜合/理科綜合”。語文、數學、外語、漢語文、文科綜合、理科綜合試題由國家統一命題,藏語文由國家授權西藏自治區(qū)命題。
全國統考科目中的外語分英語、俄語、日語、法語、德語、西班牙語等六個語種,由考生任選一參加考試。西藏自治區(qū)規(guī)定,外語選考非英語語種的考生一律在拉薩參加考試。報考外語專業(yè)的考生,應參加外語口試。外語口試試題由自治區(qū)招生部門命制,由各地(市)招生辦組織測試。
凡使用“漢語文”試卷的考生必須考“藏語文”,其“漢語文”和“藏語文”成績分別按50%計入總分,作為“語文”成績。除外語和藏語文外,其他各科均使用漢文字答卷。數學、文科綜合、理科綜合均為漢文字試卷。
考生進入考場參加考試,除2B鉛筆、書寫藍(黑)字跡的鋼筆、圓珠筆或簽字筆、直尺、圓規(guī)、三角板、橡皮外,其他任何物品不準帶入考場。嚴禁攜帶各種通訊工具、電子存儲設備、各類計時工具(如手表、電子表等)、錄放設備、涂改液、修正帶、管制刀具、易燃易爆物品等進入考場,否則視為違規(guī)。
根據規(guī)定,2011年西藏自治區(qū)在拉薩、日喀則、山南、林芝、昌都、那曲、阿里、西藏民族學院、格爾木、成都設立考點。
西藏自治區(qū)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全國統一考試科目設置為“3+文科綜合/理科綜合”。語文、數學、外語、漢語文、文科綜合、理科綜合試題由國家統一命題,藏語文由國家授權西藏自治區(qū)命題。
全國統考科目中的外語分英語、俄語、日語、法語、德語、西班牙語等六個語種,由考生任選一參加考試。西藏自治區(qū)規(guī)定,外語選考非英語語種的考生一律在拉薩參加考試。報考外語專業(yè)的考生,應參加外語口試。外語口試試題由自治區(qū)招生部門命制,由各地(市)招生辦組織測試。
凡使用“漢語文”試卷的考生必須考“藏語文”,其“漢語文”和“藏語文”成績分別按50%計入總分,作為“語文”成績。除外語和藏語文外,其他各科均使用漢文字答卷。數學、文科綜合、理科綜合均為漢文字試卷。
考生進入考場參加考試,除2B鉛筆、書寫藍(黑)字跡的鋼筆、圓珠筆或簽字筆、直尺、圓規(guī)、三角板、橡皮外,其他任何物品不準帶入考場。嚴禁攜帶各種通訊工具、電子存儲設備、各類計時工具(如手表、電子表等)、錄放設備、涂改液、修正帶、管制刀具、易燃易爆物品等進入考場,否則視為違規(guī)。
根據規(guī)定,2011年西藏自治區(qū)在拉薩、日喀則、山南、林芝、昌都、那曲、阿里、西藏民族學院、格爾木、成都設立考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