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陜西省2011年統一考試錄用公務員(選調生)和參照公務員法管理單位工作人員工作實施方案》規(guī)定,分級分類劃定進入面試資格復審人員的筆試成績最低控制分數線。報考我省各級機關(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單位,下同)職位進入面試資格復審人員的筆試成績最低控制分數線為:
省級機關95分(含95分,下同);
市級機關84分;
縣(區(qū))鄉(xiāng)(鎮(zhèn))機關79分,其中國家扶貧開發(fā)工作重點縣和法醫(yī)類等特殊職位74分。
省級機關95分(含95分,下同);
市級機關84分;
縣(區(qū))鄉(xiāng)(鎮(zhèn))機關79分,其中國家扶貧開發(fā)工作重點縣和法醫(yī)類等特殊職位74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