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做好2011上半年江蘇心理咨詢師考試二級綜合評審工作的通知
各市職業(yè)技能鑒定(指導)中心、省各有關單位:
為進一步提高我省心理咨詢師國家職業(yè)資格統(tǒng)一鑒定質量,保證國家職業(yè)資格證書含金量,根據《關于做好2011年全省國家職業(yè)資格統(tǒng)一鑒定工作的通知》(蘇人社發(fā)【2011】105號),現就今年上半年心理咨詢師國家職業(yè)資格二級綜合評審工作提出以下要求,請遵照執(zhí)行。
一、綜合評審工作職責
省中心負責綜合評審的組織管理工作。在理論技能考試結束后,組織專家閱卷評分,在省中心工作網上公布合格人員名單,確定綜合評審專家,收集考生論文并分發(fā)給專家,確定綜合評審時間與地點,組織綜合評審。
各市中心及有關培訓單位按照省中心統(tǒng)一部署負責做好協(xié)調配合工作。各單位應及時上網查看合格人員名單并確保在第一時間通知到考生本人,負責收集參加綜合評審的考生論文并按規(guī)定格式在規(guī)定時間統(tǒng)一上交,負責做好綜合評審時間地點等事項的通知工作。
二、2011年上半年綜合評審工作時間安排
三、綜合評審工作要求
1、全省各級鑒定中心及有關培訓單位應根據省中心統(tǒng)一部署及時向考生宣傳講解綜合評審工作要求,切實保證新舊考核方式的銜接。
2、各市鑒定中心和省各培訓機構上報的論文格式要求如下:
。1)論文格式及內容要求今年暫不作調整,紙制論文一式三份上交省中心,電子檔由各培訓機構留存?zhèn)洳椤?br>
(2)上交省中心的考生論文封面必須確!翱忌鷾士甲C號”填寫無誤,按照每位考生一份“成長報告”或“研究報告”、一份“案例報告”秩序,按準考證流水號順序擺放并分三摞提交。
3、本次綜合評審的地區(qū)暫定在南京市,具體時間和地點將另行通知。各市鑒定中心及有關單位應提前安排好考生的食宿行等相關后勤保障工作,確保考生順利參加綜合評審。
4、省中心綜合評審工作聯(lián)系人及聯(lián)系方式
孫李悅 025-83271797
柳 寧 025-83271779
傳 真 025-83271779
各市職業(yè)技能鑒定(指導)中心、省各有關單位:
為進一步提高我省心理咨詢師國家職業(yè)資格統(tǒng)一鑒定質量,保證國家職業(yè)資格證書含金量,根據《關于做好2011年全省國家職業(yè)資格統(tǒng)一鑒定工作的通知》(蘇人社發(fā)【2011】105號),現就今年上半年心理咨詢師國家職業(yè)資格二級綜合評審工作提出以下要求,請遵照執(zhí)行。
一、綜合評審工作職責
省中心負責綜合評審的組織管理工作。在理論技能考試結束后,組織專家閱卷評分,在省中心工作網上公布合格人員名單,確定綜合評審專家,收集考生論文并分發(fā)給專家,確定綜合評審時間與地點,組織綜合評審。
各市中心及有關培訓單位按照省中心統(tǒng)一部署負責做好協(xié)調配合工作。各單位應及時上網查看合格人員名單并確保在第一時間通知到考生本人,負責收集參加綜合評審的考生論文并按規(guī)定格式在規(guī)定時間統(tǒng)一上交,負責做好綜合評審時間地點等事項的通知工作。
二、2011年上半年綜合評審工作時間安排
日期 | 工作內容 |
6月1日 | 網上公布參加綜合評審人員名單 |
6月10日 | 論文上交至省中心 |
6月18-19日 | 組織綜合評審 |
6月30日 | 公布全省心理咨詢師鑒定成績 |
三、綜合評審工作要求
1、全省各級鑒定中心及有關培訓單位應根據省中心統(tǒng)一部署及時向考生宣傳講解綜合評審工作要求,切實保證新舊考核方式的銜接。
2、各市鑒定中心和省各培訓機構上報的論文格式要求如下:
。1)論文格式及內容要求今年暫不作調整,紙制論文一式三份上交省中心,電子檔由各培訓機構留存?zhèn)洳椤?br>
(2)上交省中心的考生論文封面必須確!翱忌鷾士甲C號”填寫無誤,按照每位考生一份“成長報告”或“研究報告”、一份“案例報告”秩序,按準考證流水號順序擺放并分三摞提交。
3、本次綜合評審的地區(qū)暫定在南京市,具體時間和地點將另行通知。各市鑒定中心及有關單位應提前安排好考生的食宿行等相關后勤保障工作,確保考生順利參加綜合評審。
4、省中心綜合評審工作聯(lián)系人及聯(lián)系方式
孫李悅 025-83271797
柳 寧 025-83271779
傳 真 025-8327177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