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許可事項名稱:
報關員資格核準
許可內容:
準予頒發(fā)報關員資格證書
設立依據(jù):
1.《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法》(自1987年7月1日起施行)
2.《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報關員資格考試及資格證書管理辦法》(自2010年4月1日起施行)
申請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年滿18周歲,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
3.具有大專及以上學歷;
4.通過報關員資格全國統(tǒng)一考試合格分數(shù)線。
申請時限:
根據(jù)海關公布的名單可以申請報關員資格的考生,應當自2011年 3月1日起6個月內,向原報名海關申請報關員資格。逾期不辦理者,取消申請資格。
辦理時間:
每周二、周四上午8:30至11:30;下午2:30至5:00(法定節(jié)假日除外)
申請時應提交的文件:
1.《報關員資格證書申請表》(附件1);
2.學歷證書及復印件;
3.有效身份證件及復印件;
4.申請人委托代理人代為提出報關員資格申請的,代理人應當向海關出具被委托人的身份證件復印件、授權委托書(附件2),其中被委托人的身份證件復印件應當由本人加以簽注。
辦理程序:
1.申請人向海關遞交申請材料;
2.海關受理申請后進行審核;
3.海關在法定期限內作出決定;
4.申請人領取報關員資格證書。
辦理時限:
除當場作出決定的外,自海關受理申請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作出是否授予報關員資格的決定。
海關授予報關員資格的,自作出決定之日起10個工作日內頒發(fā)報關員資格證書。
收費標準:不收費
未盡事宜,請參見《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許可法〉辦法》。
受理部門:拱北海關教育處培訓科(拱北報考點)
中山海關人政處人事科(中山報考點)
斗門海關人政科(斗門報考點)
辦公地址:
廣東省珠海市香洲區(qū)拱北水灣路18號拱北海關1806室(拱北報考點)
廣東省中山市中山五路15號中山海關1107室(中山報考點)
廣東省珠海市斗門區(qū)橋東開發(fā)區(qū)237號斗門海關502室(斗門報考點)
聯(lián)系電話:0756——8161838或8161820(拱北報考點)
0760——88666391或88666304(中山報考點)
0756——5501500轉6030(斗門報考點)
附件:
1.《報關員資格證書申請表》
2.《授權委托書》
附件1
報關員資格申請表
姓名:
身份證號:□□□□□□□□□□□□□□□□□□
準考證號:
考試成績:
學歷:
特此聲明:本人經(jīng)報關員資格考試成績合格,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報關員資格考試及資格證書管理辦法》規(guī)定要求,特申請報關員資格證書,并對申請時提交文件內容真實性、合法性、有效性負責。
簽名:
申請日期:年月日
附件2
授權委托書
委托人:身份證號:
被委托人:身份證號:
委托事項:代為申請頒發(fā)委托人的報關員資格證書
委托權限(請在以下方框內打勾):
□代為提交有關材料
□代為簽收有關法律文書及送達回證
□代為領取報關員資格證書
□其它:
委托時限:自年月至年月
委托人:
被委托人:
委托日期: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