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關學院:
根據(jù)國務院學位辦《關于2010年招收在職人員攻讀碩士學位工作的通知》(學位辦〔2010〕37號)等文件精神,結(jié)合我校實際,現(xiàn)將我校2010年工程碩士專業(yè)學位研究生入學考試第二階段專業(yè)考試和相關測試(以下簡稱復試)工作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復試工作的組織和領導
學校成立在職人員攻讀工程碩士學位研究生復試工作領導組,分管研究生工作的副校長任組長,成員由各招生學院院長、監(jiān)察處和研究生處主要負責人組成,統(tǒng)一組織和領導我校2010年在職 人員攻讀工程碩士學位研究生入學考試的復試工作。
各招生學院成立以院長為組長的復試工作組,負責本學院復試工作的具體組織與實施。
二、復試內(nèi)容
復試由專業(yè)考試、綜合測試兩部分組成。
1、專業(yè)考試
專業(yè)考試由各招生學院自行組織,考試方式為筆試(閉卷),時間為120分鐘,滿分100分。考試科目為我校2010年工程碩士招生簡章公布的科目,具體見下表。
2010年工程碩士第二階段專業(yè)考試(筆試)科目一覽表
序號 | 代碼 | 工程領域名稱 | 考試科目 | 所在學院 |
1 | 430102 | 機械工程 | 機械設計 | 機械工程學院 |
2 | 430108 | 電氣工程 | 電路 | 電氣與信息工程學院 |
3 | 430112 | 計算機技術(shù) | C語言 | 計算機科學與工程學院 |
4 | 430114 | 建筑與土木工程 | 結(jié)構(gòu)力學 | 土木建筑學院 |
5 | 430116 | 測繪工程 | 測繪學基礎 | 測繪學院 |
6 | 430117 | 化學工程 | 化工原理 | 化學工程學院 |
7 | 430118 | 地質(zhì)工程 | 普通地質(zhì)學 | 地球與環(huán)境學院 |
8 | 430119 | 礦業(yè)工程 | 采礦學 | 能源與安全學院 |
選礦學 | 材料科學與工程學院 | |||
9 | 430125 | 安全工程 | 安全系統(tǒng)工程 | 能源與安全學院 |
10 | 430130 | 環(huán)境工程 | 環(huán)境科學概論 | 地球與環(huán)境學院 |
2、綜合測試
綜合測試均由各有關招生學院組織,滿分為100分,每生面試時間不少于30分鐘。
每個復試小組由3-5名本學科具有副高以上職稱、辦事公正的教師擔任;每位復試小組成員對考生的面試進行打分,后取其平均分作為該生復試的面試成績。
綜合面試考察考生的職業(yè)背景、成長過程、研究能力、工作狀況、專業(yè)基本知識和基本技能等,主要包括以下內(nèi)容:專業(yè)基本知識,專業(yè)基本技能,邏輯思維及表達能力,從事工程技術(shù)和工程管理工作潛在素質(zhì)和能力,平時工作經(jīng)歷及工作業(yè)績(本人總結(jié)、單位證明)等。
三、時間安排
(一)、復試報到和資格審查(2010年12月30-31日)
1、報到時間和地點:
12月30日:電氣工程、計算機技術(shù)、建筑與土木工程等3個領域的考生報到;
12月31日:安全工程、測繪工程、地質(zhì)工程、化學工程、環(huán)境工程、機械工程、礦業(yè)工程等7個領域的考生報到。
考生按規(guī)定時間,到我校研究生招生辦(校本部新行政辦公樓727室)報到,并進行資格審查;然后到招生學院報到,學院對照考生證件,進行資格再審。
2、考生報到時須提交的材料:
。1)填寫完整的《2010年在職人員攻讀碩士學位資格審查表》原件,未提供原件者不得參加復試。
該表是報名階段現(xiàn)場確認時現(xiàn)場打印的,有電子照片。請考生務必注意:在該表的電子照片上、考生工作單位人事部門審核意見欄等兩處,均要蓋考生單位人事部門公章;考生工作單位人事部門審核意見欄要填寫明確意見,并有經(jīng)辦人簽名。
。2)填寫完整的《2010年參加在職人員攻讀工程碩士學位第二階段考試的考生情況登記表》(見附件1,可在研究生處網(wǎng)頁-資料下載-招生下載處下載)一式二份,一份交研究生處,一份交招生學院。
。3)大學本科畢業(yè)證、學士學位證、身份證等證件的原件,各種證件的復印件一式二份,一份交研究生處,一份交招生學院。如考生持境外學歷、學位報考,須提交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認證報告。
。4)調(diào)劑生須提供GCT考試成績單。
。ǘ、復試時間:
1、復試時間:2011年1月1日-2011年1月2日。
2、各招生學院復試工作組要結(jié)合本學院具體情況,制定復試辦法,于2010年12月27日前公布,并報研究生處備案。
3、各招生領域的具體復試時間和地點,考生須提交的具體材料及其它要求等事宜,各招生學院要通知到每一位符合復試條件的考生。
。ㄈ、上報復試成績
各學院務必在2011年1月3日下午17:00時以前,將《安徽理工大學2010年在職人員攻讀工程碩士學位研究生復試表》(見附件2)、《安徽理工大學2010年在職人員攻讀工程碩士學位復試情況匯總表》(見附件3)送研究生招生辦。
四、錄取
1、按GCT成績與復試成績加權(quán)計算總分,其中GCT成績占60%,專業(yè)考試成績占20%,綜合測試成績占20%。錄取工作按照各領域考生總分排名,從高分到低分并綜合考慮考生本科所學專業(yè)及所從事的工作領域依次錄取。
2、大學本科畢業(yè)但無學士學位者或GCT成績百分位在30%以下者,按總分由高分到低分單獨排序,報上級招生主管部門審批后確定錄取名單。
3、專業(yè)課考試成績或綜合面試成績低于60分者,不予錄取。
4、凡發(fā)現(xiàn)或因為考生提供虛假信息或錯誤信息,或發(fā)現(xiàn)考生不符合報考條件、考試違紀、身體及政治思想道德狀況等不符合要求,或提交材料不全,一律視為不合格,不予錄取,后果考生自負。
五、其它
1、各學院應高度重視第二階段考試和復試工作,本著對考生負責的態(tài)度,必須及時通知到每位參加考試的考生在規(guī)定的時間、地點按規(guī)定的方式完成。
2、所有報考我校2010年在職人員攻讀碩士學位研究生的考生,都必須到我校按時參加統(tǒng)一組織的復試,不得補考。
3、復試材料保管、試卷及其它保密要求、其它要求等,見研究生【2009】17號文件的規(guī)定。
4、復試必須有完整、規(guī)范的復試記錄,所有的復試原始資料不得更改并須妥善保存、認真歸檔。
附件
1、2010年參加在職人員攻讀工程碩士學位第二階段考試的考生情況登記表
2、 安徽理工大學2010年在職人員攻讀工程碩士學位研究生復試表
3、 安徽理工大學2010年在職人員攻讀工程碩士學位研究生復試情況匯總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