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慶教育學院是一所服務基礎教育和經濟社會發(fā)展需要,以文學、理學、工學、教育學和管理學為重點發(fā)展學科的公辦高等院校。學院始建于1954年,具有悠久的辦學歷史和鮮明的辦學特色。上世紀末以來,重慶市教委先后批準在我院設立了重慶市中小學教師繼續(xù)教育中心、重慶市中小學教師現代教育技術培訓考試中心、重慶市中小學教師外語培訓中心、重慶市教育管理干部培訓中心和重慶市國家通用語言文字培訓基地,使我院成為重慶市中小學教師和教育管理干部培養(yǎng)培訓的主要基地之一。
學院現有南山、學府兩個校區(qū),占地面積近700畝。學院學府校區(qū)前接重慶南岸學府大道,后依風光旖旎的南山西麓,緊鄰南坪重慶經濟技術開發(fā)區(qū)。學院南山校區(qū)位于南山黃桷埡街道,環(huán)抱于鮮花四野、綠樹成蔭的南山風景區(qū)。兩個校區(qū)均依山構建,綠蔭環(huán)抱,層次分明,錯落有致。學院現設有繼續(xù)教育學院、高等職業(yè)技術學院兩個二級學院和文學與傳媒系、外國語言文學系、美術系、工商管理系、旅游系、教育系、計算機科學系、生物與化學工程系、經濟貿易系、通識教育部10個系部;現有師范、非師范和高等職業(yè)技術教育本?茖I(yè)32個,在校學生8000余人,專任教師450余人,正高、副高職稱教師近40%,具有碩士、博士學位教師占60%以上,形成了普通本?平逃、高等職業(yè)技術教育和繼續(xù)教育共同發(fā)展的辦學格局和辦學特色。
學院不斷加大投入,努力改善辦學條件。教學樓、實驗樓、藝體樓、圖書館、學生公寓建筑面積達15萬余平方米,圖書館藏書50多萬冊,擁有34個專用實驗實訓室,并在全市大中型企業(yè)設立了數十個實習、實訓基地,與市內外多個行業(yè)、企業(yè)建立了廣泛而緊密的校企合作關系。學院堅持社會主義辦學方向,全面貫徹黨的教育方針,積極推進素質教育,努力探索新形勢下高素質人才的培養(yǎng)模式,畢業(yè)生普遍受到了各用人單位的好評,他們中的一部分已成為各級學校、各類企業(yè)的管理干部和學科、專業(yè)帶頭人。
為進一步加強學校隊伍建設,根據重慶市《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實施辦法》(渝人發(fā)[2006]44號)的有關規(guī)定,經學校研究,決定面向全國誠聘英才。
本次公開招聘堅持公開、平等、競爭、擇優(yōu)的原則;堅持任人唯賢、德才兼?zhèn)涞挠萌藰藴,采取考試與考核相結合的方式,擇優(yōu)聘用。
一、招聘單位及人數
重慶市教育學院本次面向社會共公開招聘38名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具體招聘崗位及條件詳見《2011年重慶教育學院進人需求一覽表》(以下簡稱《一覽表》)。
二、招聘范圍及對象
凡符合以下條件的人員均可報名應聘:
1、遵守憲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品行和職業(yè)道德;
3、具有崗位所需的專業(yè)、能力、技能條件和《一覽表》所列的具體招聘條件;
4、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5、符合事業(yè)單位人員回避要求和審批機關確認的其他條件。
三、招聘程序
(一)碩士研究生按以下程序進行:
1、報名
報名工作由用人部門完成。凡符合公開招聘崗位條件者向用人部門投遞簡歷資料并報名,各部門聯系人及電話見附表。報名時間:自本簡章發(fā)布之日起至2010年12月20日。
2、初試
(1)初試由用人部門組織,包括材料篩選、面試、筆試、學術評估和試講(非教學崗位人員為崗位實作考核)等環(huán)節(jié),主要考察應聘者報考崗位所需的專業(yè)知識和技能。
(2)用人部門須組織考核小組對應聘者進行初試。初試須有學院人事處以及業(yè)務相關部門負責同志參加。
(3)初試結束,用人部門綜合面試、筆試、學術評估和試講(實作)等情況,原則上按不低于崗位數3倍的數量向學院人事處報送進入復試人員名單和資料。
3、復試
(1)復試由學院人事處組織,由學院領導、職能部門負責人、用人單位負責人和專家代表參加考核,主要考察應聘者的綜合能力素質。
(2)采用評委打分的方式進行,去掉一個高分和一個低分后的平均分為考核對象的后得分,當場公布得分結果,現場研究,按從高到低的順序和崗位1:1的比例確定體檢的人員。
(3)學院紀委、教代會代表全程參與監(jiān)督。
(二)博士、副教授按以下程序進行:
1、報名。應聘者向用人部門投遞簡歷資料并報名,各部門聯系人及電話見附表。
2、面試。由用人部門組織會同人事處、教務處、科研處負責人共同考核,并給出成績。
3、學術考評。用人部門組織學科專家小組采取對應聘者已有學術成果和專題學術講座(內容自擬,時間60分鐘)進行評估的方式進行。
4、綜合考察。由學院領導、職能部門負責人、用人單位負責人和專家代表組成考察組對應聘者進行綜合考察。
5、學院決定。考察情況報學院辦公會研究決定。
6、博士待遇按我院有關政策執(zhí)行。
(三)教授由人事處、教務處、科研處和用人部門共同考核后,經學院領導同意,報學院辦公會研究確定。教授引進待遇按我院有關政策執(zhí)行。
四、體檢
體檢由重慶教育學院統(tǒng)一組織。體檢標準參照原國家人事部頒布的《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國人部發(fā)〔2005〕1號)、《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的通知》(國人廳發(fā)〔2007〕25號)和《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的通知》(人社部發(fā)[2010]19號)要求,并結合本行業(yè)或崗位實際要求執(zhí)行。招聘單位和受檢人對體檢結論有異議的,可在接到體檢結論通知之日起7日內書面提出復檢申請,經招聘單位同意后到指定醫(yī)院進行性復檢,體檢結果以復檢結論為準。
體檢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因體檢不合格而產生的缺額將根據實際情況依次遞補或另行招聘。
五、政審
體檢合格者,采取多種形式對擬錄用人員進行思想政治素質、道德品質修養(yǎng)、遵紀守法和學習工作情況、現實表現及是否需要回避等進行政審。因政審不合格或經確認自動放棄資格出現空缺時,根據實際情況依次遞補或另行招聘。
六、公示
體檢、政審均合格的人員確定為擬聘用人員。擬聘用人員由重慶教育學院進行網上公示。
七、聘用及待遇
經公示合格者,由學院按有關規(guī)定為其辦理聘用手續(xù),按上級相關文件規(guī)定進行管理,享受同級同類人員的工資福利待遇,其中教授、博士按《重慶教育學院引進高層次人才暫行辦法》執(zhí)行。聘用人員按規(guī)定執(zhí)行試用期。試用期滿,經考核合格者,予以轉正定級;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資格,解除人事關系。
八、紀律要求
公開招聘工作必須嚴格程序,認真執(zhí)行招聘政策規(guī)定,自覺接受紀檢部門和校內外群眾的監(jiān)督,若違規(guī)或弄虛作假,一經查實嚴肅處理。
本簡章由重慶教育學院負責解釋。
附件:
1.重慶教育學院2011年公開招聘人員情況一覽表
2.重慶教育學院關于印發(fā)引進高層次人才暫行辦法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