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考# #廣東廣州2024年度高等教育自學考試社會助學機構備案和登記工作的通知#】®無憂考網從廣州市招生考試委員會辦公室了解到,廣東廣州2024年度高等教育自學考試社會助學機構備案和登記工作的通知已公布,辦理時間:2024年11月13日至15日,逾期將在下一年度辦理。具體如下:
各有關自學考試主考學校,各有關自學考試社會助學機構:
根據省自考辦《關于進一步加強我省自學考試社會助學機構業(yè)務指導工作的通知》(粵考辦〔2015〕46號)要求,為進一步加強我市高等教育自學考試社會助學管理工作,引導社會助學機構依法依規(guī)開展助學活動,現(xiàn)將廣州市自學考試社會助學機構備案和登記工作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備案和登記的范圍
根據《高等教育自學考試暫行條例》《廣東省自學考試社會助學管理辦法》(粵府令第55號)《廣東省社會力量舉辦非學歷高等教育管理辦法》(粵府令第60號)《高等教育自學考試社會助學管理試行辦法》(考委〔2010〕1號)的有關規(guī)定,開展高等教育自學考試社會助學活動的主體必須是經政府及其教育行政部門批準設立的各類高等學校、依據粵府令第55號及其相關文件審批成立的自學考試輔導機構、依據粵府令第60號及其相關文件審批成立且辦學許可內容有“自學考試輔導”的非學歷高等教育機構。
二、備案和登記的時間、地點
辦理時間:2024年11月13日至15日,逾期將在下一年度辦理。
辦理地點:廣州市海珠區(qū)新港東路1220號萬勝廣場商場B133鋪。
三、備案和登記的內容
(一)已取得助學單位代碼的助學機構需提供:
1.《廣州市2024年度自學考試助學機構備案情況表》(見附件1),要求A3紙質版并加蓋本單位公章。
2.《廣州市2024年度自學考試助學機構備案情況表導入數據》(見附件2),提交電子版并以“助學單位代碼+助學單位名稱”重命名,不得改變表格數據格式。
3.民辦教育助學機構辦學許可證(副本)原件及復印件(加蓋本單位公章),其中有效期滿時間不得早于2024年12月31日。
須先發(fā)送《導入數據》電子版、營業(yè)執(zhí)照和辦學許可證掃描件到指定郵箱進行初審,初審合格后再現(xiàn)場提交紙質版(不得郵寄)。
。ǘ┦状蝹浒福ㄎ慈〉弥鷮W單位代碼)的助學機構需提供:
1.申請報告一份。
2.助學機構管理自查表一份(見附件3)。
3.民辦學校辦學許可證(副本)、營業(yè)執(zhí)照(副本)、民辦非企業(yè)單位登記證書(法人)的原件及復印件2份(需加蓋本單位公章)。
4.待實地檢查、備案資格審核通過并獲得助學單位代碼后,再提交《廣州市2024年度自學考試助學機構備案情況表》和《廣州市2024年度自學考試助學機構備案情況表導入數據》。實地檢查時間另行告知。
四、其他有關要求和注意事項
。ㄒ唬└饔嘘P助學機構應提前了解相關信息,嚴格按照數據采集標準對數據進行核查,確保數據真實準確。各主考學校應督促、指導合作辦學助學機構(自考相溝通高職高專院校、第二學歷試點院校等)及時到我辦辦理備案登記手續(xù)。填寫專業(yè)代碼、專業(yè)建設主考學校代碼和課程組代碼時,須按照《專業(yè)信息簡表》(見附件4)規(guī)范填寫。
(二)對本年度不符合備案和登記條件的助學機構,我辦將不再批準其下一年度的助學計劃,同時取消集體報名機構資格。
。ㄈ┙泴徍送ㄟ^的助學機構,我辦將備案登記的結果通過官方途徑向社會公布,指引考生前往正規(guī)的助學機構參加學習輔導。同時,各助學機構要加強服務意識,嚴格按照有關規(guī)定開展助學輔導活動,招生簡章和廣告內容必須準確、真實、合法,要嚴格執(zhí)行國家和省的收費政策,收費標準應向社會公開。
五、聯(lián)系方式
聯(lián)系人:王老師,電話:020-83906855,郵箱:314272819@qq.com。
附件: 1-4.zip
1.廣州市2024年度自學考試助學機構備案情況表
2.廣州市2024年度自學考試助學機構備案情況表導入數據
3.助學機構管理自查表
4.專業(yè)信息簡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