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試目的】
通過本科目考試,測查應試人員運用銀行公司信貸領域相關知識,包括公司信貸基礎知識、操作流程、分析方法、監(jiān)管政策和管理要求,處理銀行公司信貸業(yè)務的基本能力。
【考試內容】
一、公司信貸
。ㄒ唬┱莆展拘刨J的要素和分類;
。ǘ┦煜す拘刨J管理的原則、流程和組織架構;
。ㄈ┝私忾_展綠色信貸的基本內容和要求;
(四)掌握公司信貸主要產品。
二、信貸申請受理和貸前調查
。ㄒ唬┦煜そ杩钊藨邆涞馁Y格和基本條件、借款人的權利和義務、借款人分類;
(二)掌握信貸受理階段面談訪問的內容、內部意見反饋的步驟和貸款意向階段的貸款意向書出具、申請材料準備及其注意事項;
。ㄈ┱莆召J前調查的方法和內容;
(四)熟悉貸前調查報告的基本內容。
三、借款需求分析
。ㄒ唬┦煜そ杩钚枨蠓治龅囊饬x和借款需求的影響因素;
。ǘ┦煜そ杩钚枨蟮姆治龇椒,能夠運用相關資料判斷企業(yè)是否需要借款,以及具體借款用途;
。ㄈ┦煜ぎa生借款需求的原因、適用授信產品及融資需求測算、融資期限結構安排等方面內容。
四、貸款環(huán)境風險分析
。ㄒ唬┦煜^(qū)域風險的分析方法;
。ǘ┦煜ば袠I(yè)風險的分析方法。
五、客戶分析與信用評級
。ㄒ唬┦煜た蛻羝焚|分析的內容和基本方法;
。ǘ┦煜た蛻糌攧辗治龅膬热莺突痉椒ǎ
。ㄈ├斫饪蛻粼u級的對象、因素、方法和流程。
六、擔保管理
(一)掌握貸款擔保的分類、范圍、從屬性、原則和作用;
(二)掌握貸款保證人的資格與評價,保證擔保的一般規(guī)定、主要風險與管理要點,及銀擔業(yè)務合作的風險防范;
(三)掌握抵押擔保的設定條件、一般規(guī)定、主要風險及管理要點;
。ㄋ模┱莆召|押擔保的設定條件、一般規(guī)定、主要風險及管理要點、質押與抵押的區(qū)別;
。ㄎ澹┱莆掌渌鲂糯胧
。┱莆昭浩饭芾淼幕驹瓌t及管理內容。
七、信貸審批
。ㄒ唬┱莆招刨J授權與審貸分離的相關內容;
。ǘ┱莆帐谛蓬~度的決定因素和確定流程;
。ㄈ┱莆招刨J審查事項及審批要素。
八、貸款合同與發(fā)放支付
。ㄒ唬┱莆召J款合同的簽訂流程和管理要點;
(二)掌握貸款發(fā)放的條件、原則和審查流程;
。ㄈ┱莆召J款支付的類型、各類支付方式的條件和操作要點。
九、貸后管理
。ㄒ唬┱莆召J款用途及還款賬戶監(jiān)控;
。ǘ┱莆战杩钊速J后監(jiān)控的基本內容;
。ㄈ┱莆招刨J業(yè)務到期處理的方法和要求;
。ㄋ模┱莆诊L險預警的程序、指標體系和處置;
(五)掌握保證人管理、抵(質)押品管理以及擔保的補充機制;
(六)熟悉檔案管理的內容和要求。
十、貸款風險分類與貸款損失準備金的計提
。ㄒ唬┦煜べJ款風險分類的對象、原則和五級分類核心內容;
。ǘ┦煜べJ款風險分類的方法、標準及監(jiān)管要求。
十一、不良貸款管理
。ㄒ唬┱莆詹涣假J款管理的相關內容;
。ǘ┦煜げ涣假J款的處置方式。
附錄
。ㄒ唬顿J款通則》(中國人民銀行令1996年2號)
(二)《商業(yè)銀行授信工作盡職指引》(銀監(jiān)發(fā)〔2004〕51號)
。ㄈ渡虡I(yè)銀行集團客戶授信業(yè)務風險管理指引》(銀監(jiān)會令〔2010〕4號)
。ㄋ模躲y行保險機構關聯(lián)交易管理辦法》(中國銀行保險監(jiān)督管理委員會令〔2022〕1號)
。ㄎ澹躲y行業(yè)保險業(yè)綠色金融指引》(銀保監(jiān)發(fā)〔2022〕15號)
。读鲃淤Y金貸款管理辦法》(國家金融監(jiān)督管理總局令2024年第2號)
。ㄆ撸豆潭ㄙY產貸款管理辦法》(國家金融監(jiān)督管理總局令2024年第1號)
。ò耍躲y團貸款業(yè)務指引》(銀監(jiān)發(fā)〔2011〕85號)
。ň牛渡虡I(yè)匯票承兌、貼現(xiàn)與再貼現(xiàn)管理辦法》(中國人民銀行、中國銀行保險監(jiān)督管理委員會令〔2022〕第4號)
。ㄊ渡虡I(yè)銀行委托貸款管理辦法》(銀監(jiān)發(fā)〔2018〕2號)
(十一)《商業(yè)銀行表外業(yè)務風險管理辦法》(銀保監(jiān)規(guī)〔2022〕20號)
。ㄊ渡虡I(yè)銀行押品管理指引》(銀監(jiān)發(fā)〔2017〕16號)
。ㄊ秶鴦赵宏P于加強固定資產投資項目資本金管理的通知》
(十四)《商業(yè)銀行金融資產風險分類辦法》(中國銀行保險監(jiān)督管理委員會中國人民銀行令〔2023〕第1號)
。ㄊ澹恫涣冀鹑谫Y產處置盡職指引》(銀監(jiān)發(fā)〔2005〕72號)
(十六)《金融企業(yè)呆賬核銷管理辦法》(財金〔2017〕90號)
。ㄊ撸督鹑谄髽I(yè)不良資產批量轉讓管理辦法》(財金〔2012〕6號)
。ㄊ耍秶医鹑诒O(jiān)督管理總局關于普惠信貸盡職免責工作的通知》(金規(guī)〔2024〕11號)
本考試大綱和考試教材是2024年及以后一個時期考試命題的依據(jù),也是應考人員備考的重要資料,考試范圍限定于大綱范圍內,但不局限于教材內容。
如本考試教材內容與最新頒布的法律法規(guī)及監(jiān)管要求有抵觸,以最新頒布的法律法規(guī)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