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縣(市、區(qū))財政局:
2024年度會計專業(yè)技術高級資格(以下簡稱:高級資格)考試成績已在全國會計資格評價網(wǎng)公布。根據(jù)《廣東省財政廳關于2024年度全國會計專業(yè)技術高級資格考試成績復查和考后資格復核工作有關事項的通知》(粵財會函〔2024〕11號)規(guī)定,現(xiàn)將我市高級資格考試成績復查、考后資格復核等事項通知如下:
一、考試成績復查
2024年度高級資格考生對考試成績有疑義的,應于2024年7月12日9:00至7月25日17:30登錄廣東省會計信息服務平臺(https://kj.czt.gd.gov.cn,以下簡稱信息平臺),進入“會計專業(yè)技術資格考試”-“考試成績復查”模塊,填寫個人基本信息等進行成績復查申請。
二、考后資格復核
。ㄒ唬2024年度高級資格考試成績60分(含)以上的考生須參加考后資格復核,未參加考后資格復核或復核未通過人員將不予核發(fā)成績合格單。
。ǘ﹫竺麉⒓痈呒壻Y格考試的人員應具備《廣東省財政廳廣東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關于2024年度全國會計專業(yè)技術資格考試考務日程安排及有關事項的通知》(粵財會〔2023〕17號)第一大點第(一)(四)(五)(六)點所規(guī)定的有關條件。
。ㄈ┛己筚Y格復核實行線上辦理方式?忌鷳2024年7月12日9:00至7月25日17:30登錄信息平臺,點擊“會計專業(yè)技術資格考試”-“考后資格復核”模塊進行資格復核申請,逾期系統(tǒng)將關閉,不再受理復核申請。
(四)考生申請考后資格復核時,應在“考后資格復核”模塊提交以下材料:
1.考生報名信息表[可登錄全國會計資格評價網(wǎng)(http://kzp.mof.gov.cn/index.jsp)首頁左側“報名表打印”模塊補打印)。
2.報名使用的有效身份證。
3.學歷或學位證書。
4.職稱(職業(yè))資格證書(注冊會計師應提供注冊會計師證或會員證)。
5.工作經(jīng)歷證明材料(附件2)。
6.考生承諾書(附件1)。
上述材料類型為圖片,格式應為.jpg或.jpeg。
三、工作要求
各地市會計資格考試管理機構應及時將本地區(qū)高級資格考試成績復查、考后資格復核等工作安排向考生公告,并按規(guī)定做好解釋說明和輿情監(jiān)測等工作。
附件:1.考生承諾書
2.會計專業(yè)工作簡歷表
云浮市財政局
2024年7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