親愛的家長:
為貫徹落實國務院辦公廳《關于促進3歲以下嬰幼兒照護服務發(fā)展的指導意見》《上海市學前教育與托育服務條例》等文件精神,落實上海市委、市政府關于“學齡前兒童善育”民心工程,更好地為適齡幼兒提供入托服務,我區(qū)在部分有學額的幼兒園開設托班,現就托班招生工作通知如下:
一、工作原則
1.統一部署。各幼兒園根據區(qū)教育局托班招生工作要求,統一謀劃、統一推進、統一實施,結合本園實際,按照工作時間節(jié)點,有序開展托班招生工作。
2.規(guī)范程序。各幼兒園規(guī)范托班招生工作流程,按照計劃數設置班額,控制托額,不提前招生,確保托班招生工作平穩(wěn)進行。
3.因地制宜。根據各幼兒園資源配置情況,因地制宜地采取切實可行的方法,妥善安排符合本園條件有需求的適齡幼兒入托。
二、申請條件
1.南橋鎮(zhèn)、奉浦街道、金海街道:具有本市戶籍、身體健康(無慢性傳染。、智力正常、能獨立參加集體活動的適齡幼兒(年齡范圍:2021年9月1日—2022年2月28日間出生)。
2.其他街鎮(zhèn):身體健康(無慢性傳染病)、智力正常、能獨立參加集體活動的本市和外省市戶籍適齡幼兒(年齡范圍:2021年9月1日—2022年8月31日間出生)。
三、申請方式
家長點擊查看二維碼,點擊“學前入托”,根據頁面提示填寫基本信息及上傳佐證材料。
四、申請時間
2024年6月19日—6月24日
五、申請材料(注:所有申請材料均須有效,隨申辦或一網通辦上電子證照視同原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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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幼兒出生醫(yī)學證明;
2.幼兒及其父母的戶口簿或能證明幼兒與產權人關系的戶口簿;
3.普通商品住房房地產權證;
4.幼兒預防接種證。
(說明:憑鎮(zhèn)域內村戶籍入托的幼兒,戶主須是父母或祖父母、外祖父母,且該幼兒戶口應在認定戶口上,只需提供材料1、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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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幼兒出生醫(yī)學證明;
2.幼兒及其父母的戶口簿或能證明幼兒與產權人關系的戶口簿;
3.幼兒應持有本區(qū)《上海市居住證》或《居住登記憑證》;
4.幼兒父母一方應持有本區(qū)《上海市居住證》,積分達到標準分值的,需提供積分通知書;
5.幼兒父母一方在本市繳納的社保證明(2023年7月1日—2024年6月30日之間須累計滿6個月及以上,不含補繳),或在滬靈活就業(yè)登記證明(截止到2024年6月30日須連續(xù)滿3年);
6.房屋租賃合同備案登記通知書或幼兒父母的普通商品住房房地產權證;
7.幼兒預防接種證。
。ㄕf明:材料4、材料5須為同一人,幼兒和家長的各類證件居住地址須一致,積分通知書上需明確其子女享受積分待遇)。
六、辦理流程
。ㄒ唬6月19日-24日,家長查看二維碼,點擊“學前入托”,根據頁面提示填寫基本信息及上傳佐證材料,完成網上申請。
。ǘ6月25日-27日,幼兒園對家長上傳材料進行審核。
。ㄈ7月1日,幼兒園電話通知已通過申請的家長攜帶幼兒和報名資料,到園完成報名(具體時間和方法以幼兒園通知為準)。如家長未在通知時間內辦理手續(xù),視作自動放棄。
重要提示:因幼兒園托班學位有限,如7月1日當天未接到幼兒園電話通知,視本次申請不成功,家長可咨詢民辦園或托育園申請入托。
七、相關說明
1.以相對就近為原則,家長可按照戶籍地或居住地選擇一所幼兒園,提出入托申請。
2.幼兒園根據本年度小班入園安排政策,有序安排入托,額滿為止。
3.需就讀民辦幼兒園托班的可通過本平臺報名。需就讀托育園托班的,可撥打咨詢電話。具體信息見招生計劃公告。
4.本次托班錄取的幼兒與明年小班入園無關聯,小班入園須根據當年度招生政策重新報名。
5.本通知解釋權屬奉賢區(qū)教育局。
咨詢電話:57422086/57422088(區(qū)托幼管理服務中心)
信訪電話:37597020(區(qū)教育局信訪辦)
信訪接待地址:奉賢區(qū)南橋鎮(zhèn)曙光路160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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