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考# #2024年廣東韶關市普通高中招生工作的通知#】®無憂考網從韶關市教育局了解到,2024年廣東韶關市普通高中招生工作的通知已公布,具體如下:
各縣(市、區(qū))教育局,市屬有關學校:
根據《廣東省教育廳關于進一步加強普通高中招生管理工作的實施意見》(粵教基〔2021〕4號)以及《關于印發(fā)<廣東省2024年高中階段學校招生錄取工作實施辦法>的通知》(粵招辦〔2024〕3號)《廣東省教育廳廣東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關于下達2024年高中階段學校指導性招生任務的通知》(粵教職函〔2024〕24號)《韶關市教育局關于印發(fā)<韶關市關于深化高中階段學?荚囌猩贫雀母锏膶嵤┓桨>的通知》(韶市教〔2023〕26號)等文件精神,現就做好2024年秋季全市普通高中招生工作事項通知如下:
一、招生對象
參加韶關市2024年初中學業(yè)水平考試的韶關市戶籍初中畢業(yè)生及符合報考條件的非韶關市戶籍應屆初中畢業(yè)生。往屆生不能填報第一、二批次的普通高中公辦生志愿,不能享受指標到校生政策(從2025年開始,往屆生不得填報第一、二、三批次普通高中志愿,不能享受指標到校生政策)。
二、招生范圍
根據省教育廳關于加強普通高中招生管理工作的要求,嚴格落實國家和省有關屬地招生和公民同招政策,各公辦、民辦普通高中學校面向審批地招生,不得跨地市招生。除體育、藝術和小語種3種類型可在本市范圍招生外,其他類型自主招生應落實屬地招生政策,在規(guī)定的屬地范圍內招生。廣東北江中學、韶關市第一中學、韶州中學、韶關市田家炳中學普通生面向全市招生;韶關市張九齡紀念中學、韶關市第五中學、曲江區(qū)曲江中學和曲江區(qū)第一中學普通生面向市轄三區(qū)招生。廣東北江實驗學校、廣東韶關實驗中學、韶關市永翔實驗中學等三所民辦普通高中學校面向全市招生。其他縣(市)屬公辦普通高中面向本縣域招生。
三、嚴格執(zhí)行招生計劃,認真落實指標到校政策
各地各校要嚴格按照《關于下達韶關市2024年普通高中學校招生計劃的通知》(韶市教〔2024〕17號)的招生計劃招生,不得超計劃招收學生。為深化推進普通高中招生制度改革,根據省市的工作要求,我市公辦優(yōu)質普通高中繼續(xù)開展指標到校工作,每所優(yōu)質高中學校將安排不低于50%的招生名額,主要按初中學校中考報名學生數,直接分配到區(qū)域內各初中學校(含民辦)。指標到校生錄取按我市中考錄取的統(tǒng)一規(guī)則執(zhí)行,根據填報的志愿、中考成績及同分排位原則、所在初中學校的指標名額從高分到低分投檔,經招生學校確認后錄取,綜合素質評價的要求與相應批次錄取的普通生一致。
公辦普通高中學校指標到校生包括“自主招生(含體育藝術特長生)和統(tǒng)分指標生”兩類,均須參加我市統(tǒng)一組織的2024年初中學業(yè)水平考試。自主招生具體條件由招生學校制定,招生學校須提前主動向社會公布上報主管部門備案的自主招生方案(含招生范圍、計劃、標準、辦法和程序等),并根據招生方案開展自主招生,主動公開自主招生的各環(huán)節(jié)和錄取結果。
四、指標到校生分配
(一)自主招生。高中學校的自主招生方案由學校報市教育局審核備案后向社會公布。全市各高中學校自主招生預錄取名單須于6月30日前分別上報市招考中心和市教育局基礎教育科備案。
。ǘ┙y(tǒng)分指標生。今年廣東北江中學、韶關市第一中學和韶關市田家炳中學等三所市屬學校只面向市轄三區(qū)分配統(tǒng)分指標生指標。韶州中學不實行指標到校政策。韶關市張九齡紀念中學、韶關市第五中學統(tǒng)分指標生面向湞江區(qū)和武江區(qū)招生,曲江中學、曲江一中統(tǒng)分指標生面向曲江區(qū)招生。各縣(市)屬公辦普通高中統(tǒng)分指標生的分配由各縣(市)教育局自行確定,按要求進行公示后于6月15日前上報市教育局基礎教育科。
五、民辦普通高中學校招生政策
廣東韶關實驗中學、廣東北江實驗學校、韶關市永翔實驗中學等三所民辦高中學校的招生簡章經審查備案后由學校公布,公辦生及民辦生均統(tǒng)一按志愿、中考成績及批次劃線錄取。
六、優(yōu)待政策
(一)駐“三類地區(qū)”、西藏自治區(qū)和“二類島”以及在“高風險、高危害崗位”連續(xù)工作3年以上(含已工作并將連續(xù)工作3年以上)軍人的子女,或者有子女后曾在上述地區(qū)(崗位)累計工作5年以上軍人的子女,烈士子女,在其初中學業(yè)水平考試成績的基礎上加20分。
。ǘ┳鲬(zhàn)部隊、駐“二類地區(qū)”和“第三類島”連續(xù)工作3年以上(含已工作并將連續(xù)工作3年以上)軍人(消防救援人員)的子女,或者有子女后曾在上述地區(qū)(崗位)累計工作5年以上軍人(消防救援人員)的子女,因公犧牲及“殘疾(一至六級殘疾)軍人(人民警察、消防救援人員)”的子女,以及“受到表彰獎勵(個人獲得勛章、榮譽稱號、三等戰(zhàn)功、二等功以上獎勵,或者相應層級表彰)”軍人(消防救援人員)的子女,在其初中學業(yè)水平考試成績的基礎上加15分。
。ㄈ┢渌娙耍ㄏ谰仍藛T)子女、丹霞英才卡持卡人子女在同一批次投檔時享受同分優(yōu)先錄取。
同一考生如符合多項政策性照顧條件的,只取優(yōu)待項,不予累加。所有符合加分或優(yōu)待政策的考生均須于5月30日前將有關佐證材料提交所就讀初中學校,學校審核并公示到考生所在班級,同時填寫《2024年韶關市普通高中學校招生政策性照顧優(yōu)待考生登記表》(附件)上報各縣(市、區(qū))教育部門(市屬學校上報市教育局基礎教育科)審核公示,公示內容須包括擬加分或優(yōu)待考生的姓名、性別、所在中學、加分或優(yōu)待項目、優(yōu)待或加分分值及審核單位等。公示時間不少于10個工作日,網上公示信息須保存到當年年底。未經公示或未按要求公示的考生及其加分或優(yōu)待項目、分值,不得計入投檔成績并使用。
七、依法監(jiān)管,從嚴治理,進一步規(guī)范招生秩序
(一)加強宣傳引導,推進陽光招生。普通高中招生涉及廣大學生、家長的切身利益,關系到教育的和諧發(fā)展和社會穩(wěn)定。各地各學校要向社會如實宣傳招生政策,要做到及時向社會公布招生政策、招生條件、招生計劃、考生資格、錄取結果、咨詢渠道等招生信息,及時回應學生、家長和社會關切,合理引導社會預期,不得以任何形式發(fā)布虛假宣傳資料和信息。
。ǘ﹫猿止局贫,確保公平公正。普通高中招收的指標到校生(含自主招生和統(tǒng)分指標生)、政策性加分考生和符合條件的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考生須按要求在規(guī)定期限內將相關證明材料送教育行政部門審核,在就讀學校及所屬縣(市、區(qū))教育部門的網站上公示后予以確認。
。ㄈ┳鹬貙W生選擇權,規(guī)范招生行為。各地各校要充分尊重學生的教育選擇權,嚴禁招生學校以許愿、承諾給學生減免費用、發(fā)放獎金等非正當手段來招攬生源。嚴禁向學生收取預錄費或預收學費。嚴禁以任何形式對已按照招生政策被招生學校錄取的考生進行二次錄取,普通高中學籍備案及學籍管理平臺錄入將以第一次錄取名冊為主要依據。嚴禁普通高中學校招收“掛讀生”、擇校生和變相招收“借讀生”。
。ㄋ模﹫猿忠婪ūO(jiān)管,從嚴查處原則。各地各校要嚴格執(zhí)行我市招生計劃的招生政策規(guī)定,嚴肅招生工作紀律。各縣(市、區(qū))教育部門要認真落實監(jiān)管責任,會同教育紀檢監(jiān)察部門加強對屬地普通高中招生工作的監(jiān)督檢查,建立完善招生監(jiān)督工作機制,健全違規(guī)招生責任追究機制,及時處理群眾來信來訪,解決招生工作過程中出現的突出問題,化解矛盾。對因疏于管理,造成招生嚴重違規(guī)的單位和學校,要依法依規(guī)對相關責任人嚴肅處理并追責問責。
聯(lián)系人:蘇才念,聯(lián)系電話:8777060。
附件:2024年韶關市普通高中學校招生政策性照顧優(yōu)待考生登記表.doc